1999年8月13日,熱比婭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000年3月10日由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間,熱比婭個人提出保外就醫申請,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司法部門同意其申請,2005年3月17日熱比婭出獄赴美保外就醫。熱比婭出國前一再向政府保證,出境後絕不參與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任何活動,但一到國外立刻撕下僞裝,與境外民族分裂勢力頻繁接觸,並參與各種反華分裂活動。事實上,熱比婭目前已成爲境外"三股勢力"的頭面人物。熱比婭在境外一方面頻繁從事分裂活動,一方面指使其境內子女變現所有可以變現的資產,通過各種方式轉移國外,並設法爲其子女在國外定居辦理手續。
據查實,熱比婭及其子女在烏魯木齊市註冊登記的阿克達工貿有限公司,自1994年至2004年在經營過程中採用各種非法手段偷稅漏稅807萬元;欠繳滯納金2165.3萬元;拖欠銀行和個人各類債務2893.53萬元。爲了維護國家利益和債權人的利益,政府採取措施加以干預,但據瞭解,其子女已將變現資金20多萬美元轉移國外。
今年5月31日,我公安機關在對阿克達公司法人代表及股東、熱比婭的子女阿里木·阿不都熱依木、阿不力克木·阿不都熱依木、茹先古麗·阿不都熱依木依法進行傳訊時,公司法人代表阿里木·阿不都熱依木態度蠻橫,致使傳訊無法正常進行。6月1日,公安機關已依法刑事拘留阿里木·阿不都熱依木、阿不力克木·阿不都熱依木,對茹先古麗·阿不都熱依木採取了監視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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