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6月1日,淮南市潘集區泥河鎮原副鎮長謝昭金挪用千萬公款賭博案(本報曾詳細報道)塵埃落定。省高級法院駁回了被告人謝昭金、會計計長俠的上訴,維持淮南市中級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
淮南中級法院原判認定,謝昭金在任淮南市潘集區泥河鎮政府徵遷辦副主任、泥河鎮後湖村黨支部書記、泥河鎮政府副鎮長的6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時任泥河信用社主管會計計長俠的幫助下,多次挪用泥河鎮的農民拆遷費、青苗費進行賭博非法活動和營利活動。其中,謝昭金挪用公款1271萬餘元,計長俠挪用公款83萬餘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謝昭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計長俠有期徒刑7年;謝昭金的非法所得繼續追繳。
一審判決後,謝昭金上訴提出自己有檢舉他人犯罪的立功行爲,沒有被原審判決認定,要求從輕處罰。而計長俠上訴則否認她與謝昭金有共同犯罪的主觀故意,認爲自己的行爲是信用社會計應履行的職務行爲。
省高級法院審理認爲,謝昭金所檢舉的貪污案是檢察機關自行偵破的,並非根據謝昭金檢舉而偵破;謝昭金供述參賭人員的相關情況,是對其挪用公款去向所作的供述,不屬檢舉他人犯罪事實。計長俠應謝昭金的要求,違反規定將公款提供給其個人使用,主觀上有與謝昭金共同挪用公款的故意,最終沒有采納兩人的意見,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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