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出現“吃教育”現象
——確保免除西部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落實到位
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
從今年春季開學起,西部地區(包括中部地區的民族自治州和試點地區)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根據要求,各地要對改革資金建立科學、規範的管理制度,保證專款專用;決不允許擠佔、挪用、截留改革資金,決不允許用改革資金償還債務,決不允許出現“擠出效應”,用中央投入的改革專項資金替代地方教育經費的正常增長。同時,要健全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精打細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專門的審計制度,推行財務公開制度,防止出現“吃教育”及“教育吃教育”的現象。對擠佔、挪用、截留改革資金的行爲,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實行免雜費的地區,除按原“一費制”相關標準向學生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及向寄宿學生收取住宿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不再繳納課本費。決不允許“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未實行免雜費的地區,要嚴格按“一費制”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繼續落實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困難學生的“兩免一補”政策。督促各級政府調整教育支出結構,確保按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到位。
嚴禁搞“校中校”、“一校兩制”
——堅決制止以改製爲名的亂收費
《意見》要求,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做好清理整頓改制學校收費準備工作的通知》規定,全面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和新的改制學校收費標準。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爲,對以改製爲名亂收費的學校進行全面清理。公辦學校凡改製爲民辦學校的,必須符合“四獨立”原則,否則要停止招生。嚴禁搞“校中校”、“一校兩制”和以改製爲名進行亂收費。
各地要先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深化改革、有進有退、加強規範、穩步推進的原則,分步實施改制學校的清理和整頓工作。如需繼續舉辦,必須與公辦學校剝離,完全做到“四獨立”,並向當地羣衆公示,按照民辦學校機制運行。要妥善解決好教師安置問題,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如果不再舉辦,則要轉回到公辦學校,政府要承擔相應的辦學責任,保證學校所需辦學經費投入到位。
清理學校收費項目不留“死角”
——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抽查
《意見》提出,今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將對各級各類學校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並重申,教育收費項目屬於全國性行政事業收費項目,除國務院規定或經財政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門、省級及省級以下政府都無權出臺新的教育收費項目。在國家規定限額內或國家未規定限額的收費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各地要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規範,不留“死角”。清理規範後按照國家規定保留的收費項目,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教育收費標準,要在當地政府門戶網站或通過其他方式予以公佈,方便羣衆查詢和監督。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抽查。
各地要在清理規範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學校收費資金使用公示制度,保證學校收費資金使用情況公開透明,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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