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婷向公安部門述說自己的遭遇
律師:『地下舞蹈隊』屬非法用工,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通過『經紀人』聯系後,到一些酒吧、迪廳跳舞,然後從經紀人手中獲得每場二三十元的報酬,這就是19歲的海南東方少女小婷(化名)每天的工作生活。一次在海口某迪廳跳舞時,小婷看見姐妹被一個男人摸屁股調戲,於是萌生去意。可當她找到『經紀人』要求退還400元押金和2天70元的工資時,卻被拒絕,這讓小婷不知該如何是好?
19歲少女加入舞蹈隊趕場
小婷告訴記者,她是海南東方市人,今年2月份她來到海口,並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一個舞蹈隊的『經紀人』張姐。
張姐主要是負責和一些燒烤園、酒吧、迪廳聯系跳舞的項目,手下有10多個像她一樣的年輕女孩。由於她以前也專門學習過舞蹈,張姐同意她加入舞蹈隊。並事先說好,她們沒有基本工資,只有演出提成。而且要事先交400元的押金,如果不交,也可以以後從提成裡面扣。由於她當時身上沒錢,就同意了從提成裡面扣押金。
小婷說,張姐聯系好後,就會帶她們去趕場,多的時候一天能趕二三個場。一般來說,對方會按照跳舞的『人頭』來付報酬,多的時候每人七八元,少的時候每人四五元。而張姐收到錢後,再一一發給她們每場二三十元的報酬。
眼見姐妹被調戲萌生去意
『跳了幾個月舞後,我最大的感觸就是工作環境太差,由於吃住都是由『經紀人』來安排,有時候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一次去下面市縣演出的時候,幾個人擠在一間草棚裡,第2天我全身都起了一些紅斑點,到現還沒有完全消失。』小婷十分委屈地對記者說。
另外,我們付出了那麼多時間和精力,收入卻被經紀人拿走了『大頭』,所以很多人也對此十分不滿。更關鍵的是,有時候出去跳舞時,還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異性的騷擾。
小婷告訴記者,一次,她和姐妹們在海口的一家迪廳領舞時,幾個色迷迷的男人一直圍在她們身邊,其中一個男人竟然還十分放肆地摸姐妹的屁股,姐妹被嚇壞了,卻不敢聲張。她看到這一幕後,決定要離開舞蹈隊回家。
小婷說,當她向張姐提出要回家時,對方沒有阻攔,但卻不肯將400元押金和2天70元的工資給她。她退而求次,提出給幾十元路費讓她坐車回老家,仍然被拒絕。
『經紀人』:少女被客人摸難免
6月3日中午,記者和小婷一起來到位於海口市順發新村的一處居民房內找『經紀人』張姐。敲門後,一名男子隔著鐵門問小婷要乾嘛。這時,記者向其說明了來意,該男子說張姐不在,有什麼事等她回來了再說。當記者提出能不能進屋了解情況時,該男子只是搖頭,始終不肯把門打開。
6月4日,記者幾經周折終於電話聯系上了張姐。張姐告訴記者,她不是什麼『經紀人』,只是一個中間人而已。有了項目後,她就負責聯系舞蹈演員。她這裡不是什麼舞蹈公司,也不是什麼培訓機構,完全是一個臨時性的中介,平時沒有項目時她就在家裡帶孩子。
張姐告訴記者,她平時要對這些舞蹈演員進行免費訓練,所以為了避免她們學好後又去別的地方跳,事先就口頭約定好必須要跳滿一定的時間纔能離開,否則就不退押金。按照她們的行規,如果因為缺了人,不能完成別人交代的項目,那以後她的生意就沒辦法做了。『因此,為了彌補損失,小婷的押金是肯定不能退的。』張姐十分肯定地告訴記者。
至於少女跳舞被人調戲的問題,張姐告訴記者,她們主要是組織跳現代舞和民族舞,而不是艷舞。少女被客人摸的事有是有,但比較少,她也交代過,如果被客人摸了可以馬上下舞臺不跳,這也是為了安全考慮。
調查:椰城『地下舞蹈隊』問題重重
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在椰城還活躍著多支這種『地下舞蹈隊』,類似小婷遇到這種情況的人還不在少數。同樣有著跳舞經歷的18歲海口少女小芳(化名)就告訴記者,她已換了好幾支不同的舞蹈隊了,但每次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有時候是跳舞時被客人騷擾,有時候是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反正換來換去情況都差不多,一切都是由經紀人安排的,她們並沒有什麼自主權。
對此,海南新概念律師事務所律師蘇子營告訴記者,該起事件涉及非法演出、非法用工的問題。因為在記者采訪那位姓張的『經紀人』時,她已明確表示:『她那裡不是什麼舞蹈公司,也不是什麼經紀人公司……』,這說明她那裡既沒有文化管理部門的演出許可證,也沒有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她是非法演出、非法營業,她也無權僱工。退一步講,就是證件齊全,依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也不能收取僱員的押金。現在這個押金應無條件退回,無條件地支付勞動報酬。對於這些非法地下演出的隊伍,政府的文化部門、工商部門及勞動管理部門都有權查處和取締。而作為受害人小婷,可向這些部門投訴,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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