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靜園內最後一戶被騰遷人6月1日搬出,天津市和平法院受理的首批涉及歷史風貌建築的行政騰遷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據瞭解,和平法院執結的騰遷案件的執行申請人是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騰遷項目是本市著名的歷史風貌建築靜園。靜園坐落於和平區鞍山道70號,興建於1921年,最初爲北洋政府前駐日公使陸宗輿的公館,名爲乾園。1929年,清朝末代皇帝溥儀遷入居住,更名靜園,取靜觀變化、靜待時機之意。現靜園是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據介紹,靜園曾先後被用作辦公用房和職工宿舍,建築拆改較大,加之年久失修,園內環境較差。爲保護風貌建築的歷史性、完整性和原始性,充分利用這一歷史文化資源,促進城市建設與社會文化的協調發展,本市決定對靜園進行騰遷修復。和平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從騰遷不同於拆遷的特殊性出發,結合實際制訂工作方案,並採取了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工作思路。在保證被騰遷人合法居住權利的前提下,和平法院用較短的時間順利完成了靜園騰遷工作,爲本市歷史風貌建築的保護開發起到了司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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