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浙江省中醫院9名患者輸液後,分別出現不同程度的異常反應。6月6日,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此出具檢驗報告稱:患者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鈉(批號060221502)(俗稱生理鹽水)有可見異物,屬於不合格藥品。經查,這種不合格的生理鹽水來自石家莊第四製藥廠。
昨日中午,浙江省中醫院住院部護士長李女士告訴記者,9位當天曾使用過問題藥品“葡萄糖氯化鈉”的患者,目前情況良好,沒有出現身體不適的感覺。有兩位已經按時出院。據媒體報道,患者在使用了這批“問題”鹽水之後,不但沒有減輕症狀,竟發起高燒。有些患者出現了嘔吐、大小便失禁、心跳加速等症狀。
杭州市藥品檢驗所所長郭義彪說,經查,這批“石四藥”生產的葡萄糖氯化鈉澄明度指標不達標。不過石家莊第四製藥廠卻認爲使用“鹽水”不可能出現這種狀況,到底是哪個環節出現問題,該廠已經對報道“問題”產品予以封存,在原料供應、生產過程、質量檢驗、庫存銷售等各環節進行全面檢查。河北食品藥品監督局查清批號爲060221502葡萄糖氯化鈉共售出192件,主要銷往唐山、青島、浙江三地。除浙江杭州發現使用該藥的患者出現不良反應外,另外兩地尚未有相關不良反應報告。
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言人柳靜波介紹,已經初步排除了這些藥品是假冒藥品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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