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江西一家國有製藥廠的負責人在不到3年內提走672萬元醫藥回扣款,當地警方查清基本事實後,地方領導卻橫加干預,使案件被迫中止查辦。這一中止就長達7年之久,鉅額醫藥回扣款至今不知去向。
藥廠挖出兩條大蛀蟲
貴溪製藥廠位於江西省貴溪市,由於藥品銷量大、經濟效益好,在當地小有名氣。
1999年3月,貴溪市公安局接到貴溪製藥廠推銷員萬勇的舉報,反映該廠存在數額巨大的吃藥品回扣現象。3月12日,貴溪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立案偵查,之後傳喚了該廠副廠長張曙明和推銷員林發太,同時對有關問題作了專門調查。很快,案情基本查清,舉報問題基本屬實。
經查,從1996年6月開始,張曙明、林發太二人聯手操作推銷“血康口服液”的業務,每盒藥的價格爲14.5元,實際上廠裏只得到7.2元,剩下的7.3元全部進了張、林二人的腰包。截止到1999年4月份,由張、林二人提走回扣款共計672.8萬元。
“吃回扣是通用做法”
1999年3月20日,貴溪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作了專題彙報。可是,案件的查處出人意料地遇到了阻力。
當年4月,貴溪市體改委對貴溪製藥廠進行調查,將警方認定的回扣款解釋爲“實行總代理、總經銷時所折讓給代理商的折讓費”,“屬正常的折讓範圍”。甚至稱,警方對相關人員的傳喚“造成該廠幹部、職工情緒波動,思想包袱沉重,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6月,鷹潭市政府下文,稱貴溪製藥廠的做法“是國內一些先進企業的通用做法”。
舉報人遭殘酷打擊
案子不明不白地結束以後,萬勇、吳忠民、趙勇智等參與舉報的職工遭到殘酷報復,有的被開除公職,有的被撤銷領導職務,有的被停止工作,有的多次遭到威脅恐嚇。這引起職工更大的不滿。他們繼續到上級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2004年9月,省公安廳信訪辦就萬勇反映的問題致函鷹潭市公安局,要求認真處理。鷹潭市公安局將案件轉到貴溪,從此又沒了下文。那672萬元鉅款到底去了哪裏,依然是一個難解的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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