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國第一個“文化遺產日”。
2005年12月,國務院爲設立“文化遺產日”下發通知,指出“要從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保護好祖國的文化遺產,並非只是保護好幾個景點、幾種戲曲、幾處古蹟那麼簡單,從更高層次看,是保護好中華民族的文化個性和精神。
做人,要有個性。作爲國家,同樣要有個性。特別是對一個歷史記載最爲悠久、創造過燦爛文明的國家而言,文化個性,更是她安身立命之基。四大文明古國,古埃及、古巴比倫、古印度都早已隨着歷史消亡了。只有中國,上下五千年,歷經了無數的興衰更替,仍生機勃勃。其中最關鍵者,就是綿延不絕的文化傳承。
文化,是我們的基因,是我們的根。文化遺產,是無價之寶。然而,現狀卻很嚴峻。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正受到嚴重威脅,人爲破壞遠遠超過自然破壞。如果不能將文化遺產在我們手中繼承好、保護好、利用好、傳遞好,那我們拿什麼去告慰祖先、去面對子孫!
曾有學者言,文化征服,是一個民族對另一個民族最徹底的征服。今天,全球化浪潮來勢迅猛,要想避免在文化上被同化、被湮沒、被取代,必須有準備、有對策。
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
每個中國人,都有爲傳承民族文化盡責的義務,都有爲中華文明之火添把柴的責任,也都要做我們精神家園的忠實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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