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爲了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爲“文化遺產日”。今天是我國第一個“文化遺產日”。“文化遺產日”的設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保護民族文化遺產的高度重視。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在漫長的歲月中,中華民族創造了彌足珍貴的物質文化遺產。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多彩,蘊含着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體現着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我國各民族智慧的結晶,也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保護文化遺產,傳承優秀民族文化,是連結民族情感紐帶、增進各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
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保護文化遺產既是延續和保持中華民族的精神血脈和民族基因的需要,也是傳承中華文明、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的必然要求。保護文化遺產、弘揚民族精神、建設先進文化,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首先要立足於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使中華民族的精神血脈生生不息。我們要堅持繼承和創新的統一,從豐富的文化遺產中,繼承和弘揚優秀的文化傳統,努力建設既有深厚歷史積澱,又有鮮明時代特徵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職責,要加強領導,發揮主導作用,採取有效措施,加大保護力度。全面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文化遺產保護力度,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切實保護文化遺產,充分發揮文化遺產在傳承中華文化,提高廣大人民羣衆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增強民族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同時,文化遺產保護不是少數人能夠完成的,必須動員全民族、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設立“文化遺產日”,就是要喚起全民族的文化自覺,通過“文化遺產日”活動,向全社會普及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全民保護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保護文化遺產,爲古爲今爲未來,有我有你有大家。每一箇中華民族的兒女,讓我們共同努力,保護好我們的文化遺產,守護住我們的精神家園,爲中華民族血脈的延續、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肩負起我們的責任!
祝第一個“文化遺產日”活動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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