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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縣原縣委書記楊建國家庭財產高達600多萬元,除了一小部分屬於合法收入外,大部分是其受賄所得或者其他違法違紀收入。因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楊建國將於近期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至2004年,楊建國利用擔任原縣級巢湖市市長、和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爲他人提拔、調動工作及承攬工程、貸款、協調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241萬餘元、美元5800元。此外,其還對人民幣125萬餘元、美元17326元、英鎊290元、港幣6700餘元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長達27頁的起訴書記載了楊建國多達106起涉嫌受賄事實,其中87起是爲他人提拔、調動工作而收受的賄賂。起訴書還記載,楊建國共有家庭財產計人民幣627萬餘元、美元25626元、英鎊290元、港幣6700餘元。
不可思議的是,楊建國及其妻子對此鉅額財產能夠說明來源的項目中,居然還有他人向其借款的利息收入近105萬元,其家庭所收取的房租也高達23萬多元。另外,楊建國收受的禮金亦“豐厚”得驚人,多達人民幣76萬多元、美元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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