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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莫高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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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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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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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非常高興與各位部長討論文化遺產保護問題。
這是在我國首次文化遺產日裏必須要面對的話題,也是關切當代中國社會不能繞開的帶着壓力的話題。我先從設立遺產日的背景說起———
人類的遺產觀是怎樣形成的?
遺產是個古老的詞彙。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輩留下的財產。在這種傳統的遺產觀中,遺產只是一種私有的物質財富。
進入19世紀中期以來,遺產的內涵悄悄發生了變化。
開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公共財物視作遺產。這是另一層意義上的遺產,就是文化遺產。它是一種公共的、精神性質的財富,需要人們共同熱愛,世代傳承。
這種嶄新的遺產觀的產生,緣於整個人類文明的轉型。
人類的文明由遠古到今天,一共經過兩次“轉型”。一次是由漁獵文明轉爲農耕文明。在中國,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時期。在那時人類不可能懂得遺產的保護,所以漁獵文明蕩然無存。再一次就是近一個世紀———農耕文明向現代工業文明的轉化。在文明轉型期間,新舊事物的更迭非常無情。而且人們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內在的文化價值與精神價值。遺產的消亡正是在這種“物換星移”的時候。因此說,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羅馬就是靠着一種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來的。
最先和最鮮明地表達出這種新的遺產觀的是法國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壞者宣戰》中,用激憤的語言斥責當時大肆破壞法國城市歷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衛着法蘭西的歷史文明。文中有這樣一段話———他說要“爲名勝古蹟制定一項法律。爲藝術立法,爲法蘭西的民族性立法,爲懷念立法,爲大教堂立法,爲人類智慧最偉大的作品立法,爲我們父輩集體的成果立法,爲被毀壞後無法彌補的事物立法,爲一個國家前途之外最神聖的東西立法……”
這段話寫於1832年。法國正處於工業化發端之際。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責任,令我們驚訝,也令我們欽佩和感動;這篇在人類文明進程中具有先覺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遺產觀說得如此明明白白。
歷史地看,新的遺產觀最初總是被一些有識之士頑強地表達着。由於這些人不屈不撓的努力,逐漸得到廣泛的認同,然後形成了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法國的第一部《歷史建築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紀初,英國、意大利、法國、日本、韓國等國陸續有了一些範疇不同的遺產保護法。
到了上世紀70年代,隨着全球現代化的加劇,文化遺產在世界各地普遍受到慘重的摧毀。這促使新的遺產觀被廣泛地接受。法國曆史學家皮埃爾·諾拉在《法國對遺產的認識過程》中說:“在過去20年(他指20世紀後半期),遺產的概念已經擴大,發生了變化。舊的概念把遺產認定爲父母傳給子女的財物,新近的概念被認爲是社會的整體繼承物。”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佈了《世界遺產公約》和《各國保護文化與自然遺產建議案》。這表明人類在遺產觀已形成共識。共同而自覺的遺產保護就開始了。
然而,對事物認識的過程總是一步步的。1972年聯合國的《世界遺產公約》主要是對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這時,人類對文化遺產內涵的認識還不完整,只看到了遺產的物質性一半,還沒有看到另一半非物質的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是看得見、摸得着的,是靜態的,是實體。比如文物器物、經典古籍、大文化遺址、重要的歷史建築等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則廣泛得多,但常常看不見也摸不着的。這中間包括民俗、民間文學、民間藝術、民間技藝等等。
然而,由於非物質文化大多是老百姓創造的、共同認同的,它一直被認爲是底層的文化而不被重視。但它是養育我們的一種生活文化,每個人都是在這共同的文化中成長起來的。因此它直接表達着各個民族的個性特徵,還有各自的認同感、親和力與凝聚力。比如中國人的民族性情,不表現在頤和園和故宮上,而是深邃而鮮明地體現在春節的民俗之中。故此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最能體現各個民族的本質,也最能體現人類文化的多樣性。
最早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是日本、韓國等國家。日本人在1950年確立的《文化財保護法》中首次提出“無形文化財”的概念,並以法律形式規定了它的範疇。韓國人也較早有了這種觀念。他們早在1962年就頒佈了《文化財保護法》,並於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爲韓國的“重要無形文化財”。由於他們不懈的努力,這種前衛的遺產觀漸漸得到世界各國的認知和認可。終於在199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選法》。進而在6年後(2003年)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至此,人類將另一半文化遺產擁入了自己的懷抱。
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上有好幾種叫法。如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等等。我們過去習慣稱作民間文化。現在爲了與國際上的稱謂相協調,便稱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將遺產內容由物質的、有形的、靜態的,伸延到非物質的、無形的、精神的、生態的,顯示了當今人類對自己的文明創造的認識進了一大步。只有進入了現代社會,纔會把前一階段文明視作遺產。因此說,當人類相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倍加珍視與保護時,一個現代的完整的遺產觀便形成了。
現代遺產觀也是一種現代文明觀。文明的對立面是野蠻。那麼,與現代文明相對便是對遺產野蠻的破壞了。
如上所述,人類文化遺產觀的最終形成並不遙遠,就在最近這30年。
積極的應對:文化遺產日
文化遺產日的確立首先顯示一種非同尋常的必要性和極強的現實意義。
近幾年,社會上在對待文化遺產保護的觀念上正在迅速覺醒,一方面是急速的現代化造成普遍的文化失落感,引起了人們對民族傳統的精神迴歸;一方面是協調和整體的科學發展觀的提出。科學發展觀和全面的政績觀是一種先進和科學的思想。由此,文化遺產的保護、環境保護、對弱勢羣體的關懷便漸漸成爲政府與社會各界的關注點。
文化部主導的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中宣部批准的中國民間文化搶救工程和中國民間文化傑出傳承人的調查與認定項目,正在全國各地全面展開。中央文明辦着手節日文化的建設工作已發揮作用。國家正在對文化家底進行徹底的整理,以利系統而有序地加以保護。於此,一方面是國家文物局對全國博物館物質性藏品的普查與登記,一方面是確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這些工作在我國都是首次。經過嚴格程序申報和專家科學鑑定而批准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推動歷史文明進入現代文明的重大舉動,同時使國人對自己的文化遺產真正地心中有數。這件工作做得富有遠見。
這種國家行爲對地方政府是一種積極的導向與推動。一種“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已經初見端倪。一些大學、科研單位相繼成立了遺產保護的機構。一些學者着手“遺產學”學科的建立。具有現代文明意義的、並被人類廣泛認同的文化遺產觀,正在我國形成。然而,對文化遺產的珍視與保護不能只是政府與專家學者的事,主要是民衆的事。民衆是文化創造者,是文化的主人。如果民衆不珍視、不愛惜、不保護、不傳承自己的文化,文化最終還是要中斷與消亡。特別是和世界一些遺產保護相當成熟的國家相比,我們的工作只是初步,剛剛入軌。我們尚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公衆的文化遺產意識還比較淡薄;文化遺產的本身———如上所述,全面瀕危。我們的文化遺產日正是在這樣的思考層面上設立的。
最早設立文化遺產日是法國(1984年),後來遍及歐洲(1985年後)。在面對全球化帶來的文化同質化的浪潮中,文化遺產日大大提高了歐洲各國人民對各自文化的自豪與自覺。法國每年有1000多萬人(人口的六分之一)主動參加這一盛大的文化活動。在這一天,歐洲各地大到城市,小到鄉鎮,人民以各種方式,設法把這一天過得五彩繽紛,有聲有色。這種活動既有政府出面組織,也有各界自發舉辦,豐富多彩,效果極好。從而大大豐富人們的文化情懷,提高人們對各自文化的光榮感。
在文化遺產日方面,我們不是旁觀者,也沒有缺席。近年來,一些省(河南省)市(蘇州市)以及大學生們(中央美院倡辦、幾十所大學加入的“青年遺產日”)都自發地舉辦了“文化遺產日”活動。今天由國家確定“文化遺產日”更爲重要,它顯示了當代中國對自己文明的認識高度。表現了一個民族文明的自覺。只有進入現代社會,纔會把歷史文明視爲不可替代的珍貴的精神遺產。所以說,珍視和保護遺產的本身就是先進文化中一個重要的內容。
今年6月10日是我國首個文化遺產日。遺產日不是紀念日。它是一種人爲的主題日。要想使它落地生根,需要注意:
1、要強調它的精神意義。不要變成千篇一律、表面熱熱鬧鬧的展示當地政府政績的文化節。要設法使公衆成爲這一天的主人。成爲主動的參與者而不是被動的參加者。要使國家文化遺產日成爲全民的文化遺產日;使國家舉措轉化爲每一個公民自覺的文化行爲。
2、遺產日是一個純文化的主題日。所有活動都應是公益活動,應該由政府主導。一切文化遺產的場所都應免費開放,商家不能從中牟利,使遺產日變味兒,變成“黃金日”。
3、社會各界都應爲文化遺產日出力做貢獻。首先是文物和文化機構的工作要在遺產日中充分發揮作用,積極進行遺產內涵與保護意識的普及工作。教育界也要利用好這一天,培養下一代人的中華文化的情懷是文化遺產日不能忽略的。對傳承人的關懷,爲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做實事,都應該是文化遺產日的重要內容。
4、遺產日可學習歐洲方式。每年確定一個主題,主題要針對性強,立意新鮮,有吸引力和啓發性。比如2000年法國遺產日的主題是“20世紀的遺產”。在人們告別20世紀的時候,即刻引導人們以遺產的視角回顧剛剛成爲往事的一百年,將正在揮手告別的生活轉爲歷史財富,並加以珍惜。這一主題,有助於人們樹立現代的遺產觀,又緊貼時代,緊貼生活,緊貼情感。
文化遺產日體現着當今一代中國人文明的自覺,也是一種自覺的文明。在這一天,我們做得好,一定會贏得世界的關注。
世界需要一個經濟高度繁榮的中國,更需要一個社會全面進步與協調發展、比古文明更加文明的現代中國。一個尊重自己歷史文明的國家必然贏得世界的敬重。
我們的文化雖然不是人類共有的,卻是人類共享的。我們保護自己文明的同時,也在爲人類保護一份巨大的、珍貴的、不可替代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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