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明在潛逃過程中,先後辦理了三個假身份證
周小明整容前後
周小明在潛逃過程中,先後辦理了三個假身份證(左圖)。而且,還進行了近視矯正、隆鼻、改換口形、橫眉切開等整容手術。但最終還是被偵查人員查找到了蛛絲馬跡,將其抓獲歸案。
從大學校園到監獄裏的工地,做過整容手術的潛逃犯周小明一直認爲,“最危險的地方是最安全的”。但是,他忘了一句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2003年7月30日,黑龍江省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對建國以來最大的販賣、運輸、製造咖啡因毒品案件提起公訴。1992年底至2002年4月間,被告人周小明、史丙中等34人販賣、運輸、製造咖啡因毒品103.85噸,法院審理後判處史丙中等4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8人被判處無期徒刑;12人被判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起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案件,唯有幕後指使部下販毒38噸之多的同濟藥業原董事長周小明逃遁。在此後3年多的時間裏,周小明一直銷聲匿跡,成爲本案最大的遺憾和懸念。
案發後,藏到了大學校園裏
時間拉回到2002年4月。當同濟藥業董事長周小明獲知警方查辦販賣咖啡因的消息後,立即藏了起來。其公司在武漢博物館大院內的辦公室隨即被警方查封,周小明偷偷打電話給公司人員:“你們好自爲之吧!對不起大家了!”
周小明陷入極度恐慌之中,他決定馬上逃離武漢。周小明顯然是個細心的人,他急忙跑到大街上,找到了辦假證件的人:“給你300元錢,以最快的速度給我辦一個假證。”爲了圖吉利,他起了個假名叫葉恆祥。此後,周小明一直蟄伏在賓館酒店。
案件在全國一些媒體報道後轟動一時。周小明感覺住在賓館裏不安全,就從賓館搬到武漢某學院教師宿舍中。在大學裏住着他感覺安全多了。
其間,周小明通過媒體和網絡緊密關注着案情進展。每天,他都到報攤買回一堆報紙,併到網吧搜尋相關信息。同時,買回了大量法律方面的書,研究對涉毒案件的處罰。
“最危險的地方是最安全的”
過了半年時間,周小明感到總這麼下去不是辦法,他開始關注美容信息,一條“整容手術後醜女變靚妹、夫妻不相識”的報道使他產生了整容的念頭。一直戴着眼鏡的他,第一個手術就是摘掉眼鏡。主意定了後,他到某醫院做了近視眼矯正手術。因爲手術需要身份證,他又辦了一個叫“沈一中”的假身份證。
近視矯正手術很成功,周小明決定再把又短又粗的兩道橫眉切開,使眉毛變得細而彎長。這個手術後,他又先後做了隆鼻,改換了口形。周小明“改頭換面”後,決定重新開始新生活。
此後,周小明每天在操場讀書、鍛鍊身體,在學校的食堂吃飯。由於他長相文靜,看上去還真像個研究生,一直沒有引起大家的懷疑。
隨着時間的推移,周小明感到危險越來越小了,手中的錢也不多了,便想出去找一份工作。他從報紙上看到湖北某藥廠搞工程招人,藥廠設在監獄內。這讓周小明眼睛一亮:“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在那裏工作,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周小明做房地產工程很內行,藥業也很熟悉,他馬上又辦了個“劉健”的假身份證前去應聘。招聘單位見周小明談吐不凡,對工程輕車熟路,決定以每月3500元的高薪聘用他。
近百個線索被一一排除
其實,早在2002年6月哈鐵公安局一個6人追捕小組就進入武漢,開展祕密摸排工作。
追捕小組分析,以周小明的身份,他輕易不會到社會底層去藏匿,易容改變身份、異地藏匿的可能性較大。追捕小組將偵查範圍放到了能做美容業務的大小醫院和美容場所上。
2003年,追捕組在武漢市一家醫院瞭解到,曾有一男子做過切眉手術:“他原來是粗眉,經過手術後變爲細眉。鼻子、口形也有了改變。”主刀醫生介紹的此人的面貌特徵與周小明相似。偵查員將周小明的照片拿出來後,醫生當場認定就是這個人。偵查員們不禁欣喜若狂。
但是,調出醫療檔案後,偵查員失望了。因爲,雖然獲得了周小明的直接線索,但他整容後已經改頭換面,且辦了名爲“沈一中”的假身份證,警方的通緝手段很難發揮作用,追捕組再次陷入困境。
追捕組經連續三天反覆調查,終於從醫生那兒獲得重要線索:周小明在一次換藥時,露出了一個某大學的食堂飯卡。大家分析認爲,周小明很可能住在校園裏!追捕組隨即將校園及周邊作爲重點,並印發了簡易“通緝卡”,上面印有周小明整容後的照片、假身份證姓名,後邊是警方的聯繫電話號碼。
通緝卡一發出,追捕組先後接到了近百個電話。但是,線索都一一被排除,電話從熱線漸漸變冷。
“正義”打來舉報電話
2005年1月26日,哈爾濱鐵路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從武漢打來的一個長途電話:“你們要找的周小明就在武漢市。你們來吧,我可以和你們直接面談。我叫正義,你們到武漢後打這個電話,我只等你們3天。”對方隨即掛斷了電話。
當晚,8名偵查員乘末班飛機趕赴武漢,與追捕組會合。次日一早,偵查員撥通了舉報人的電話。沒有想到,舉報人改變了主意,不想再露面:“我只能告訴你,他在武漢市某監獄”
根據這條重要線索,辦案人員迅速瞭解得知,有一家醫藥公司建制藥廠房,廠址就選在監獄內的空地上。被舉報的男子是藥廠公開招聘的工程師,名叫劉健,負責一期工程的土木建築施工。辦案組沒有貿然行動,決定作進一步偵查。
監獄正門前視線寬闊,沒有可供潛伏的場所,偵查員張有維等人只好拎着一筐檳榔,化裝成小商販蹲在廣場上。
次日10時,偵查員突然發現監獄內走出一名男子,體貌很像周小明。男子到街口後,就打了一輛出租車疾駛而去,兩名偵查員急忙記下出租車號碼,隨即打了兩輛出租車一前一後跟隨。
目標在市區內轉了一圈,停在了一家餐館前,那名男子上了二樓的3號包廂。辦案組迅速集結警力,研究了巧妙的抓捕方案。
11時許,一名偵查員穿上了服務生的衣服,端茶進了3號包廂,此時幾個男子正在談話。偵查員湊到那名男子面前時,果然發現該人的眉宇處有依稀可見的疤痕。按照預定,偵查員“碰”掉茶杯發出了信號,門外的偵查員涌入,將男子圍困在藤椅上。
該男子顯得很平靜,語調緩慢地說:“我就是周小明,你們立功了。”
被抓後,仍自稱“清白”
在武漢開往哈爾濱的火車上,周小明“談笑風生”:“你們抓我時,我進屋前後沒有任何察覺。我扭頭一看,突然發現你們的神色不對頭,意識到是警察來了。”
“我會全力配合的!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內偵查不完,不要緊,把我取保候審繼續偵查。你們不偵查,我還要求偵查呢,這樣可以還我的清白。”
2005年9月9日,此案進行開庭審理。公訴人指控,被告人周小明指使手下武漢同濟藥業有限公司銷售部長李綠荷等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大量非法購買和銷售咖啡因20次,數量共計39350公斤,而且,全部倒賣給販毒分子,非法營業額達200餘萬元,單位非法獲利100餘萬元。
爲自己的罪行辯護準備了3年時間的周小明,在法庭上侃侃而談。其高薪聘請的律師也爲他盡力開脫責任,庭審進行得異常艱難。
2006年4月25日,經過四次開庭審理,法院最終宣判:被告人周小明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其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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