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天津召開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宣判大會。市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有販賣、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槍支等罪行的6案17名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一批嚴重毒品犯罪分子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會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將覈准死刑的罪犯押赴刑場,執行死刑。重慶籍女毒梟傅繼紅,這個本報曾報道過的本市去年破獲的最大販賣毒品案中的主犯,也走到了人生的盡頭。
被告人傅繼紅(女,38歲)、餘德秀(女,43歲)、趙彬(男,35歲)均爲重慶市人。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7月至9月間,傅繼紅在重慶市先後購得海洛因4000餘克,交給餘德秀運至本市販賣。其間,傅繼紅還接受李某的出資,爲其購買海洛因並交餘德秀在本市販賣。同年10月22日下午5時許,傅繼紅乘坐李某駕駛的車輛到重慶市江北區某小區馬路邊,與等候在此的趙彬交易海洛因時,被警方人贓並獲。抓捕民警當場繳獲趙彬攜帶的海洛因1990克,隨後在傅繼紅的住處查獲海洛因995克。當天下午,餘德秀在本市某醫院門診部附近向本市人騰某某(女)販賣海洛因20克,得款人民幣5800元。當晚,民警將餘德秀、騰某某一舉抓獲,並在餘德秀住處查獲海洛因2220克,在騰某某家中查獲海洛因6.24克。
市二中院經審理,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趙彬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傅繼紅、餘德秀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犯李某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騰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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