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九部委頒佈的“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要佔開發總面積70%”這一新政,近期爭論不斷。一些建築專業人士認爲,該條建築新規急需出臺明確的解釋細則,否則可能導致大衆對樓市信息的混亂。
天津市方標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董事、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沈勇嵬介紹,根據199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設計規範》規定,套型建築面積等於套內使用面積除以標準層的使用面積係數。其中,牆體面積、公共走道、電梯、其他公共分攤面積以及陽臺面積等,都不包括在套內建築面積之中。而目前慣用的銷售面積,不僅包括煙囪、通風道、管井等,還包括牆體面積、陽臺面積、電梯、公共走道以及其他公共分攤面積。因此,套型建築面積肯定小於現在絕大多數地產商所售住宅的建築面積。
他認爲,目前對90平方米套型建築面積的解釋仍不清晰,這可能會造成大衆樓市信息混亂。因爲目前很多人寄希望於大批小戶型將出現,這樣的解讀無疑打擊了一批人的購房信心,同時也會令開發商無所適從。因此,天津市有關部門應對這一政策進一步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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