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報業網-河南日報報道,6月16日上午,曾嚴重危害豫北地區社會穩定的“敲悶錘”系列案的張彬、魏現軍等四首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據瞭解,自1992年至1996年,被告人張彬(男,34歲,山東省濟寧市人)夥同他人在山東省濟寧市故意殺害3人、搶劫3起,搶劫財物價值23萬餘元,盜竊59起,盜竊財物總價值56萬餘元,被公安部列爲督捕逃犯。由此,張彬化名劉軍,並於1998年因犯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2002年7月刑滿釋放後,張彬竄至焦作市,糾集在獄中認識的被告人魏現軍(男,34歲,河南省嵩縣人)等10人,自2002年8月至2003年5月,先後在焦作、安陽、洛陽、濮陽、濟源等地瘋狂實施殺人、搶劫、強姦、盜竊等犯罪活動39起。以上合計,張彬等人共實施犯罪102起,殺死5人、致傷8人、搶劫財物價值50餘萬元,盜竊財物價值70餘萬元。
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張彬等5人死刑,其中1人死緩,其餘5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和有期徒刑。16日,焦作中院遵照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的命令,對四罪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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