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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昨天(20日)決定終止與楊傑的聘用合同,同時解除其同濟大學教授任職職務的聘任。今年3月,同濟大學原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通過公開招聘聘任的美籍華人學者楊傑由於在學科建設、行政管理和隊伍建設等方面不適合擔任院長等行政職務,被學校免去其院長等職務。
經學校查實,楊傑在同濟大學工作期間,存在學術造假行爲。
2005年3月在有關博士點申報材料中,一篇被楊傑作爲第一作者列入論文清單的在《腫瘤》雜誌上發表的論文並非楊傑的成果,文獻檢索所顯示的“J.Yang”不是“JieYang”,而是“JunYang”。
2005年7月,在申報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候選人的申請材料中,楊傑再一次將“JunYang”的這篇論文列入自己的成果清單。
今年3月,在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和麪上項目的材料中,楊傑將他人承擔的國家十五攻關項目子課程列入其承擔的科研項目欄目。
同濟大學方面認爲,楊傑的行爲背離了一個教育工作者和學者基本的科學精神和誠信操守,違反了學校和教育部《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等規章制度,所以作出解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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