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盼望着社會風氣的好轉,我們每個人都得管好自己的家,應以好的家風爲榮,以壞的家風爲恥,我舉報父親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和義務,黨紀國法沒有規定女兒不可以告父親。”
對話背景
山東省濟南19歲的女大學生王靜,父親是省國土資源廳幹部,由於父親的外遇,導致家庭破裂,父母終於去年被判決離婚,2004年、2005年她兩次隻身進京到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父親“包養二奶”的情況,她還創辦了一個“反包二奶”網站,強烈要求黨組織“清除這個黨內敗類”。小姑娘的舉報引起中紀委的重視,並責成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調查此事。
消息見諸媒體之後,引起激烈的爭論,有人認爲王靜是大義滅親維護了道德的尊嚴;有人認爲子女不應該干涉父母的私生活,更不該由此毀掉父親的前途。經過一番努力,王靜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談起了她舉報父親“包二奶”的前前後後。
3年沒給撫養費
記者(以下簡稱“記”):王靜,你現在的壓力大嗎?
王靜(以下簡稱“王”):那是當然,這個事情不小,我知道。
記:這個壓力主要來自哪裏呢?
王:怎麼跟你說呢?這件事情給我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各種壓力都有。
記:你身邊的同學都知道這件事情嗎?
王:他們不知道。
記:你沒有跟他們講過?
王: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我不想讓別人知道。我也不想和他們談論這些事情……
記:你父母現在離婚了,是嗎?
王:是的。
記:你最後一次見到爸爸是什麼時候?
王:去年8月份。我問他要學費的時候。一開始他不想給我,我後來說,如果你再不給我,我就再去告你,他迫不得已就給了。
記:你恨他嗎,王靜?
王:恨,挺恨的。
記:那你愛他嗎?
王:也愛。
記:那你去中紀委告他,是希望他受到懲罰嗎?
王:(沉默)我只是想挽救他。
記:以他的仕途作爲代價嗎?
王:我知道有(這個可能)。但是我認爲有正義感的人,會像我一樣做的。因爲他畢竟做錯了。
記:你覺得他應該承受這個結果?
王:是的。就像黑龍江的韓桂枝,她的丈夫雖然是個好人,可是沒有能阻止她,最後韓桂枝只能落得那個下場。
記:那你覺得他還愛你嗎?
王:(哽咽)不愛。
記:你這麼說,是不是出於一時的意氣?
王:你不知道他做的事情……
記:也許爸爸很生氣你做的事情,畢竟,你這樣對他,給他也帶來了很大的傷害。
王:不,他打我,還罵我,這不是一個愛我的父親做的事情。而且他已經3年沒有給我撫養費,除了我問他要了一次學費。
誰也攔不了我
記:你曾經兩次去中紀委舉報你爸爸,去的時候你猶豫過嗎?
王:沒有。
記:你媽媽支持你這麼做嗎?
王:我自個願意幹的事情,誰也攔不了我。
記:你覺得就該這麼做?
王:是的。
記:你就一點都沒有猶豫過嗎?
王:(遲疑)我沒有辦法,我是被逼的。
記:你去做的時候,你應該知道你這樣做可能產生的結果是什麼。
王:我想過。但是我覺得他應該承擔這個責任,這個後果。
記:這意味着他的前途、名聲等等一切,可能都沒有了。
王:我認爲這是他應該得到的。
記:也有一些人覺得女兒這樣做可能是有點過分了。
王:我不想談論這個事情。
記:你第一次去的時候,父母已經離婚了嗎?
王:沒有。
記:你的想法是怎麼樣的?
王:我不想他們離婚。
記:你覺得爸爸還會回到你們這個家庭嗎?
王:希望吧。(重複了一遍)這是我的希望。
他把溝通的門關上了
記:有種觀點是這樣的,你委屈一下自己,寬容爸爸,可能他回來的機會反而會大一些。
王:我之前已經委曲求全了3個月。那3個月裏,我做了很多事情,可是不能挽留他。
記:你求爸爸留下來?
王:是的,我去找他,我求了3個月。
記:你對他講了些什麼?
王:我當時甚至說,爸爸,只要你不跟媽媽離婚,只要你不離開我們,你在外面怎麼樣我們都不管了。可是還是不行。
記:你試過去理解你爸爸嗎?
王:我試了3個月。
記:你能理解他嗎?
王:他把和我溝通的門都關上了。
記:我很能體會作爲一個孩子、面對即將破碎的家庭的這種無助的心情,一個健全的家庭對孩子是多麼的重要。
王:是的,我希望爸爸知道這一點,知道他對我們這個家庭是多麼的重要。
記:聽說你父母的離婚案第一次開庭的時候,你甚至送給了法官一個特殊的禮物。
王:一對木偶老頭、老太太,是我跑了很多地方纔買到的,我精心挑選的,我希望法官能夠知道里面的意思。當時法官不在家,我託他的愛人送給他的。
記:你覺得他明白你所表達的含義了嗎?
王:他明白。他把我父母離婚的案子一直拖了一年多,一直到我高考結束以後才判決,而且是不準離婚。所以我非常感謝他,他是一個好的法官。他希望不影響我的高考和學習。
記:實際上你父母的事情影響你了嗎?
王:影響了,而且影響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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