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涉毒娛樂場所被央視曝光
均位於深圳羅湖區,警方隨即對其進行查處並出臺嚴打措施
深圳市警方出臺了打擊娛樂場所“黃賭毒”活動的相關工作意見。該工作意見以《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爲基礎,是深圳警方打擊娛樂場所“黃賭毒”活動的具體措施。
該工作意見是深圳警方在昨日召開的進一步加強娛樂場所管理動員大會上公佈的。全市各公安分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長、派出所主管領導和全市600多家娛樂服務場所的負責人全部到會。
兩家涉毒夜總會被央視曝光
6月26日,中央電視臺一套午間新聞報道,羅湖區法老王俱樂部、皇家國際俱樂部內有人吸食“K”粉。翌日,《東方時空》繼續播出記者暗訪,曝光兩家娛樂場所內均有吸毒和販毒活動進行。
警方昨日說,兩家娛樂場所被央視曝光後,深圳市警方高度重視,迅速派出檢查組前往檢查和查封,在上述兩家娛樂場所,均發現了毒品殘留物。
羅湖區公安分局主管負責人昨日在會上發言時說,兩家娛樂場所被央視曝光,讓毒品問題成爲民衆焦點,分局分管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感到內疚和歉意。”這位負責人說,在查處兩家涉毒娛樂場所的同時,羅湖公安分局調換了治安科科長。
警方嚴厲打擊涉毒場所
警方此次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工作意見》中稱,針對吸食各類毒品回潮的問題,嚴厲打擊涉毒場所及吸食毒品人員。通過提供、配合、協助等故意的積極行爲,爲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現場查獲有毒品或者場所提供有盤子、吸管等吸食工具的,且經尿檢呈陽性人員較多,情節嚴重的,予以停業整頓5個月至6個月。
由於場所未建立或不落實相關規章制度如營業日誌、巡查制度等消極行爲,使違法犯罪人員有機可乘,致使場所內發生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且經尿檢呈陽性人員較多的,予以停業整頓3個月至4個月。
對引誘、欺騙、容留、組織吸販毒活動的場所,警方將追究場所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尤其是場所的老闆、經營者、毒品販賣者。
方便“營利性陪侍”者將受罰
針對各種形式的“營利性陪侍”活動,工作意見一一作出了處罰規定。娛樂場所通過提供、配合、協助等積極行爲,爲“營利性陪侍”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以“休息間”等名義設立陪侍人員候客室或以公關經理、“媽咪”等形式組織、介紹陪侍人員的,且陪侍人員人數較多,情節嚴重的,責令場所停業整頓3個月至4個月。
陪侍人員人數較多,且衣着暴露,宣揚淫穢色情活動的,責令場所停業整頓5個月至6個月,並建議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娛樂場所經營者把陪侍人員集中在場所以外的地方,陪侍人員隨傳隨到,或將陪侍人員改稱服務員,以提供服務人員爲名提供陪侍的,要求場所自行停業整改。經整改驗收後再次檢查發現場所提供、介紹“營利性陪侍活動”情況嚴重的,責令場所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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