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兩種空間
從空間與建築實體的關係出發,可以將城市分解爲兩種空間,一種是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內部空間,即室內空間(interiorspace)。另一種是由建築物的外殼界面和自然環境所構成的空間,稱爲開敞空間(openspace)。城市的開敞空間依據其權屬性質可分爲公共空間、半公共空間和私有空間。室內空間和室外的開敞空間以各種形式相互聯繫和分隔而形成實體的城市。這些空間是承載市民幾乎所有活動的“容器”。
城市公共開敞空間設計關鍵問題
英國學者認爲,城市設計沒有正誤之分,只有好壞之別,其質量只能通過時間來檢驗。正因爲城市設計來源於城市生活,其質量的優劣當然也必須通過生活的實踐來檢驗,而不能僅憑圖紙的美醜而定。
1.設計的目的性問題:爲什麼設計———形象還是場所
關於公共開敞空間設計的思想和做法,長期以來存在着兩種觀念,一種是“創造形象”,一種是“創造場所”。前者將城市空間的視覺質量和審美觀念置於支配地位,突出城市設計的結果特徵,而忽視了社會、文化、經濟等其他因素的影響。例如,這個特點集中體現在1853年奧斯曼爲巴黎大規模改建的規劃之中。爲拿破崙記功的凱旋門矗立在由12條放射路集中的星形廣場上,幾何圖案式的結構形式,寬敞的林陰大道,沿街整齊排列的建築,給人以秩序和美感,同時卻忽略了城市的功能和人民的生活。這種以“創造形象”爲目的的設計正是18世紀巴洛克式城市設計的思想精髓:“把城市的生活內容從屬於城市的外表形式”。深受這種思想影響的還有巴黎的凡爾賽宮、華盛頓的首都特區、澳大利亞堪培拉中心等規劃和設計。我國北京的故宮、天安門廣場的設計也體現了類似的思想。
過去20年來,西方城市設計的主流觀念逐漸從“創造形象”轉移到“創造場所”。創造場所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觀念,核心思想是“社會使用”,尤其關注人們對空間的認知和理解。雅各布斯在其著作《美國大城市的生與死》中宣揚了當代城市設計的理念,認爲城市永遠不會成爲藝術品,因爲藝術是“生活的抽象”,而城市是“生動、複雜而積極的生活自身”。
2.設計原則的問題:設計“以何爲本”———人還是物
在物質日益豐富和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人們常常將自身的精神需求和精神生活的質量拋之腦後,視技術、效率、速度高於一切,甚至成爲技術的“奴隸”。現代城市中,汽車和快速路的出現縮短了時空距離,同時也將城市空間分割成零碎的片斷,道路的通行能力被擺在第一位,廣場也成爲城市的“露天車庫”,而公共空間應有的步行、購物、休閒、交談、觀景等社會特質被忽略甚至摒棄了。城市空間呈現出現代主義“重物輕人”的傾向:寬大平直的馬路,充斥着汽車;高樓入雲,尺度超人,使人感到沒有屬於自己的空間;城市越大,離自然越遠;自然的地形、水面、植被被無情地破壞,變成混凝土的“森林”和硬質地面;歷史遺蹟被“淹沒”,歷史街區、街道被拆除,很多城市雖然面貌一新,卻割斷了歷史傳統和文脈;對人的需要和感受漠不關心,關心的只是所謂現代的氣派和形象。這些公共空間離開了人的使用,變得毫無意義,人們無法從中得到身心愉悅的享受,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失落感。“城市最基本的特徵是人的活動”。我們應該認識到,城市不是“車”的城市,而是“人”的城市。人是城市的主體,城市空間的設計只有以人爲本,適應人的尺度、速度和舒適度,空間的活力才能充分展現出來。
人性化的城市公共開敞空間的設計原則
如上所述,公共開敞空間的設計應該面向城市公衆,並儘量從爲人“創造場所”出發,爲廣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間和活動場所。這就要求城市空間的設計應該以人爲本,創造人性化的公共開敞空間。
1.研究人在空間中的行爲特徵,滿足廣大市民的需求和愛好
人與環境之間存在雙向互動的關係,而行爲是人與環境之間的“媒介”。研究城市公共場所中人的行爲或活動規律是做好城市設計的重要條件。因此,人們在公共開敞空間中的活動也趨於多樣化。以素有“城市客廳”之稱的廣場爲例,廣場可容納的活動非常豐富,包括集會、紀念、表演、鍛鍊、休閒、觀賞、散步、瀏覽、娛樂、交談、購物等。這些活動在廣場上發生的時間和參與的人不盡相同,不同的城市居民對不同的活動各有偏愛,因此在不同的地區形成各具特色的“廣場文化”。例如歐洲一些城市廣場設有露天咖啡座,美國城市廣場上甚至進行拳擊比賽,我國一些城市廣場成爲兒童放風箏的場所等。因此,城市空間的設計要順應人們的生理、心理、審美、行爲、文化等多方面的需求,在功能上既要滿足居民的多樣化要求,又要根據居民的行爲特點和需求愛好分清主次,統籌安排。
2.以“人的尺度”爲空間的基本標尺,創造富有親切感和人情味的空間形象
“城市的本原是人際交流”,城市的公共空間必須以“人的尺度”爲空間的基本標尺,才能爲人的活動交流創造條件。“人的尺度”實際就是適宜人的視覺與感覺的尺度,而這種尺度往往是從人的步行出發的。長期的實踐經驗形成了城市設計的一些基本法則,例如,在步行街上,人的適宜步行距離爲300至500m;在廣場等開敞空間中,人適宜的視覺尺度是:相互交談2至3m,看見對方表情要小於10m,看見對方輪廓要小於100m。建築圍合的廣場或道路,建築高度與空間寬度應有適宜的比例。另外,供行人使用的環境設施如坐椅、雕塑、遊樂設施等的形式和佈局應符合使用者的多樣性要求,儘量創造親和感和溫馨感,以滿足人們的心理需求,鼓勵人們積極利用和參與,並體現對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關懷。因此,廣場、公園等公共開敞空間並非尺度越大越好,那些貼近居民、小而精緻的公共空間,往往更能賦予人們安全感、舒適感、親切感和人情味,成爲羣衆喜聞樂見的活動場所。
3.展現特定地域的文化,營造居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每個城市都是“生長”在一定的自然環境之中,並且由於歷史、規模、性質、文化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性格、品格和風格。城市的自然環境與人造環境之間千變萬化的空間關係構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共開敞空間。同一城市中不同的空間場所,由於規模、功能的差異以及人們活動類型的不同,也具有不同的場所精神。城市設計不應“千城一面”,隨“風”而抄,而應“就地取材”,將城市特有的自然、經濟、人文、歷史、地形和本土文化作爲創作源泉,順應地區的自然地形和氣候條件,充分挖掘和利用城市的人文歷史資源,通過統一與變化、尺度與比例、協調與對比、均衡與突出等構圖法則的運用,將城市的各種物質、文化特色融入到空間的構成元素,形成鮮明而富有特色的主題。例如,美國新奧爾良市的意大利廣場,用意大利傳統建築的部件、符號拼湊成“界面”,以意大利國土地圖做地面圖案,突出周邊意大利移民與社區的文脈關係,喚起人們懷念故土之情。這樣的空間融知識性、藝術性、趣味性和社會性於一體,豐富了城市的文化內涵,使身處其中的人們產生強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併成爲人們的記憶符號,是充滿活力和人性化的空間。
“以人爲本”是現代城市設計的核心思想。一個民主的、現代化的社會和城市,應該創造多樣化、人性化的公共開敞空間,使空間爲公衆所使用和享受。這就要求城市設計必須遵循以人爲核心的原則,重視研究人們的行爲規律和需求愛好,創造高質量、多功能、富有特色的空間環境,使人獲得親切、有趣、舒適、自由、愉悅、安全的體驗和感受。城市設計的根本目的,是通過提高公共場所的環境質量,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上的需求,從而提高全體人民的生活質量,促進社會的和諧與融合。公共開敞空間只有深受人們的喜愛,才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方可謂之成功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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