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豪公寓開發商涉嫌聯合律師、銀行主管,虛構257名購房者,向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騙取個人住房貸款7.5億元。昨天,此案的10名被告人中,首先出庭受審的是3名中行工作人員。
他們3人分別是曾任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零售業務處副處長徐維聯、零售業務處消費信貸業務科科長尚進以及零售業務處消費信貸業務科信貸員張笑非。他們被控的罪名均爲違法發放貸款。
據檢方指控,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間,徐維聯3人在審批森豪公寓和華慶公寓房地產項目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過程中,先後向257名虛假貸款申請者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共計7.5億餘元,造成銀行損失貸款本金6.6億餘元。
“調查貸款申請人的材料是否真實是律師的責任。”法庭上,3名被告人均試圖將責任推向涉案律師。然而,公訴人認爲,銀行爲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委託律師調查客戶資信,但這並不表示銀行的信貸業務部門就不再負審查責任。公訴人隨後列舉了257名虛構的購房者的幾份虛假收入證明,“其中一個虛構的貸款人‘所在’公司早都註銷了,怎麼會每月掙五六萬?你們只要簡單上網查一下工商登記,就能查出問題來!”公訴人認爲,3名被告人在審查貸款人情況時嚴重失職。對此,3名被告人面帶委屈,啞口無言。
據瞭解,森豪公寓騙貸案將連審6天,涉嫌合同詐騙罪的森豪公寓開發商老闆鄒慶和兩名案發時爲中行北京分行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孔衛東和戰軍也將相繼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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