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學家說,孩子一旦具有一定的判斷、推理等抽象邏輯思維能力,以及人際交往中的心理互動能力後,爲了逃避他們不希望面對的後果就會說謊。只有通過教育,讓孩子意識到誠實的品質和他們所犯的過錯及其後果之間孰輕孰重,不能爲了揀芝麻丟西瓜,才能克服說謊這種不良行爲。
說謊是否屬於“成長的煩惱”,筆者沒有研究也就沒有發言權。但誰都想不到,誠實———這個幼兒教育的課題,現在竟有了更廣泛的社會意義。商家缺乏誠實態度,設置消費陷阱的消息不絕於耳;醫院不誠實,亂加價重複收費的事情也不時見諸報端;甚至不少人辦理貸款或信用卡時,收入一欄也是隨意虛報。誠實(在社會行爲中應該叫誠信)面臨巨大的挑戰。
既然不誠實來自人趨利避害的本能,商家、醫院等不誠信行爲只能說明法律法規沒能有效調整這種利與害的關係,不誠信行爲付出的代價太低。其實,和這些不誠信行爲相比,筆者更關心隨處可見的普通人的不誠實。這種行爲不造成現實損害,就算被發現也不受處罰,但影響不容低估。就如同沒有幾個人敢去別人的錢包裏掏100元錢,因爲那樣違法,要受處罰。但是路上拾到100元鈔票,不少人會選擇留下。兩種行爲在法律上有本質區別,但對社會風氣都是破壞性的。而且由於後者不受處罰,蔓延反而更快。
外國語學院附屬學校初一學生白曉桐面對的也是一件小事。成績覈算有誤,她選擇告訴老師自減分數。4分就像地上的鈔票,留與不留的一念之間考驗的是一個人的誠實態度。和孩子的不誠實相比,成年人誠信缺失更多是爲得到想要的東西。白曉桐沒有成年,但也有相當的判斷能力和對利害的考量,所以她的行爲才讓我們更多地看到成年人早就懂得但總是故意遺忘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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