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礦主們終於可以集體擺脫“非法承包”的罪名,頭一回受到法律保護了。
“看看,那時候這採礦權就不是鎮上而是我王大爲(化名)自己的了。”在上繳了1000萬、經過兩年漫長等待、催問與擔心之後,臨汾礦主王大爲終於有望換到寫着自己名字的採礦權證,那意味着他不用再爲自己是一個沒有開採權的承包者而提心吊膽(法律嚴禁礦產資源以承包、租賃方式開採),而是真正“買斷”整片資源,能正大光明地將3000萬噸儲量“一直挖到沒有”。
在中國,在礦產資源所有權依然屬於國家的前提下,這是第一次大規模地將過去屬於國家與集體的採礦權轉移給礦業公司或者煤礦老闆:近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開始爲全省產權改革後的煤礦分地區分批換髮新採礦權證。
這意味着,推進了兩年的山西煤炭資源產權改革在幾經曲折後邁出關鍵一步。也就是說,繼生活資料、土地與國有企業改革之後,中國龐大的煤炭資源存量資產的產權市場化變革終於得到了法律確認。
要知道,山西是中國最重要的礦產資源蘊藏量最大的省份:儲藏和生產着全國1/3的煤炭。而煤炭在“缺油少氣富煤”的中國,佔據着能源消耗70%以上的份額。
正因爲在全國能源結構中這種舉足輕重的地位,加上今年4月山西被國務院批准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地區,這場“樣本”改革的每一步都毫無疑問將對全國資源改革產生深刻影響。
“折磨我的是證”
在盼到這個喜訊之前,王大爲已經在希望與失望中反覆煎熬了兩年。
跟許多同行比起來,在煤業浸淫十多年的他見識更廣,膽子更大,頭腦更靈活,但也正因此而受到更多的折磨。
2004年秋天,在臨汾進行的資源整合與有償使用試點改革(詳見本報2005年8月18日C17版《山西煤礦產權變革起步》)中,王大爲得到了原來所承包的一個鄉鎮煤礦的採礦權。付出的代價是,除了以往給鄉鎮的承包費用外,還要“買資源”——爲這塊儲量3000多萬噸的焦煤資源掏出近8000萬資源有償使用價款。這些價款頭一年繳納1000萬元,餘下的6年內交清。
打消了煤礦可能被鄉鎮收回去的顧慮,他打算放手一博,徹底重建這個原來年產只有6萬噸的小礦,將產能提高到45萬噸,同時使不到15%的回採率提高到75%以上。算算賬,他爲此需要再掏一個8000萬。
“錢不是問題,折磨我的是證。”在太行山脈中一條小山溝裏,王大爲告訴記者。早在頭一次上繳價款之初,他就打算引進投資者,跟徐州礦務局談好以股權合作,並由礦務局成建制地拉來從技術人員到礦工的全套管理、生產團隊,上綜合採煤設備,實行機械化作業。
可是王大爲的採礦權證上寫着鄉鎮的名字,並被註明是集體企業,表明他只是一個承包者,沒有資格簽訂股權合作合同。不過,當時從政府傳出來的消息是年底就能換到新證,徐州礦務局願意等到年底。
沒想到一等就是兩年,直到現在,全省參與改革的3000多個煤礦主中也沒有一個人見過新證的影子。
王大爲眼睜睜忍着煤炭紅火行情停產等待——因爲6萬噸的小礦應該關閉不能生產。直到2005年下半年,他再也耗不起了,只好擱下與徐礦的計劃,無奈投入1000多萬改造原來的小礦井,只求達到獲得生產許可證的最低線。
有同樣疑慮的煤礦主在山西還有許多,僅記者見到的就有上十位。與王大爲不同,更多的煤礦主們根本沒意識到沒換證的麻煩,因爲那絲毫不影響生產和生意。不過,一旦他們試圖轉讓,就會發現自己陷在騎虎難下的尷尬裏。
呂梁山溝裏的徐老闆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春天他不願成天爲安全生產提心吊膽,決定轉讓煤礦。卻發現在法律上,拿不出採礦權證的他依然是一個“非法承包者”,轉讓自然屬於被嚴令禁止的“層層轉包”行爲。更要命的是,以往實際通行的轉包只需要100多萬的承包費,現在加上了1000多萬的產權價款,風險驟然放大,這讓他的煤礦問津者衆,下單者無。
“沒有價格”的價格
苦惱的絕不僅僅只是煤礦主們。爭論一直在主管部門各級官員中延續,換證也被一拖再拖,以至於許多官員“見了礦主繞着走”。
橫亙在山西官員面前的,是整個中國在市場化變革中無法迴避的一道難題:爲“無價”的資源制定價格。
“公家絕對算不過私人,最好的辦法是讓市場自己來決定價格,那就是拍賣。”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煤炭專家錢平凡說。
山西省最初也有這種打算。在市場行情如此紅火的現在,拍賣價格毫無疑問會高於協議轉讓,政府收益自然更高。只是,2004年臨汾試點的艱難很快讓官員們打消了這個念頭。
當時,臨汾被迫選擇了協議轉讓的方式,但500多座煤礦寧可停產兩個月,也沒有一家上繳價款。
追認現實承包權的協議轉讓阻力都如此之大,拍賣自然更缺乏現實可行性——從1980年代實行“有水快流”政策到現在,全省登記在冊的合法煤礦有近4000座,而其中3000多座都是情況錯綜複雜的集體礦。
然而,即便是協議轉讓,價格該是多少又成爲一個爭論至今的攔路虎。收高了,礦主們承受不起,改革難以推進;收低了,又會被指責爲國有資產流失。不得不置身於“改革不力”和“國資流失”兩重壓力之間,官員們成了備受煎熬的石磨芯。
激烈的爭論和各種力量的博弈,使山西各個試點地區的礦權價格難以一致。而現實是,如果要尋求一個大家都認可的價格,改革將漫長得近似無望。
在最初試點的臨汾、中陽、大同等地,都是按儲量一次性賣斷,但價格標準各地並不相同,比如在臨汾,動力煤1元/噸,而在盛產這一煤種的大同,價格是3.65元/噸。
備受質疑的不僅是價格標準,這種一次性賣斷的方式也遭到了詬病。2005年4月,國家煤炭資源管理調研組來到山西,不少人提出,以當下的價格一次性賣斷以後會日益稀缺、註定升值的資源,有國資流失之嫌。
另一種方案因而浮出水面:那就是“五年一賣說”,即按照每五年的價格標準來爲五年內動用的儲量交錢。也就是“按照當時的價格,挖多少買多少”。
一位“一次賣斷派”對此很不以爲然。他的理由是,以山西主管部門不足400人的人員配置,如何準確監管每5年動用的資源量?“人家把整座山都挖空了,你還只收他幾百萬噸的錢,這難道就不是國有資產流失了?更不用說這個辦法只會激勵礦主在行情好的5年裏拼命挑容易採的挖,資源浪費與安全生產都沒法保障。”
這是一場不可能有結果的爭論——無法公開競價的礦權,沒有人知道合理的價格到底是多少,買的人永遠說貴了,賣的人永遠說便宜了。更由於標的是衆人矚目的大批國有資產,這些多重博弈後達成的價格註定要遭受諸多目光的審視甚至是挑剔。
主管發證的國土部門爲此備受折磨。山西省國土廳一位人士坦承,“只要發了證,萬一將來有責任可就是我們的呀。 ”
國土部門的小心並非過度審慎。此次改革涉及數千億元的利益,令各種力量傾巢而出,其觸及面之廣、博弈之激烈超出想象,國家調研組爲了保密不得不銷燬了所有研究資料。
出人意料的是,臨汾這個兩年前最早進行改革試點的地方出現了困局——他們在改革時間表上反而落在了最後面。在國土廳下發的關於換證的通知中,臨汾反而被排在全省之末,要到今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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