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本世紀以來,全球範圍內發生了一系列重大危機事件,如“9·11”事件、非典暴發、禽流感流行以及印度洋海嘯等。重大危機發生的多樣性和不可預知性在增加,其破壞力也越來越大,並對國家安全產生日益深遠的影響。正因如此,世界各國高度重視增強自身的重大危機應對能力,其中不乏可借鑑之處。
美國:新部門、新計劃統領應急工作
“9·11”事件後,美國成立國土安全部。2005年1月,該部與其他部門合作制定了《國家應急反應計劃》。這項計劃爲美國處理天災人禍、恐怖威脅及襲擊等國土安全事件確立了統一標準。
《國家應急反應計劃》重視公民組織和團體在危機預防、應對、善後中的作用。它規定由專門機構負責召集這些團體,開展公民培訓等社區活動,按公民技能和實際需要組織社區應急小組、醫療預備隊,提供社區守衛和志願警察服務等。
美國國土安全部強調,應急不僅是國家和地方的責任,也是公民的個人責任,要求公民平時就做好應急準備,備好足夠3天生存所需的應急物品。這些物品包括換洗衣物、睡袋、食品和水、手電、半導體收音機、藥品等。
英國:地方政府挑大樑
英國政府應對具體災害的一個主要原則是,災害發生後一般由所在地方政府主要負責處理,以便最快捷地提供救援受困人員、阻止災害擴大等所需的資源、人力和信息。
如首都倫敦就建立起了“緊急規劃長官”負責的緊急規劃機構。災難發生後,負責人必須協調各方面的力量有效處理事務,並負責向相應的中央政府部門諮詢或尋求其他必要的支援。中央政府也會啓動所有應急機制,從陸地、河道和空中提供急救和支援。
法國:應對危機“外鬆內緊”
以浪漫著稱的法國人,對待安全問題卻顯得極爲謹慎。一旦出現危機,法國平日“外鬆內緊”的危機處理體系立刻啓動。
法國實行的安全警戒系統用4種顏色代表不同警戒級別,由低到高分別是黃色、橙色、紅色和深紅色。政府首腦有權隨時宣佈或調整國家所處的警戒級別。警戒級別提高到橙色後,軍隊就會出動,和警察一起加強機場、火車站、輪渡口以及商場的安全保衛。
法國經常進行應對各類突發危機的演習,以測試政府部門的緊急救援和協調作戰能力,同時提高專業人員和公衆的應對水平。此外,法國在憲法中規定了緊急狀態制度,就政府的行政緊急權力作出明確界定,保障政府在緊急狀態下有效行使行政緊急權力,同時也保障了公民基本權利。
德國:兩大武器應對危機
德國聯邦民衆保護與災害救助局組建的“共同報告和形勢中心”和開發的“德國緊急預防信息系統”是德國危機管理的兩大武器。
“共同報告和形勢中心”成立於2002年,是危機管理的核心,負責優化跨州和跨組織的信息和資源管理,加強聯邦各部門之間、聯邦與各州之間以及德國與各國際組織間在災害預防領域的協調和合作。
“德國緊急預防信息系統”提供了一個開放的互聯網平臺,集中向人們提供各種危急情況下如何採取防護措施的信息。該系統網絡平臺有2000多個相關鏈接,人們從中可以很方便地找到有關民衆保護和災難救助的背景信息,也可以瞭解危險情況下如何採取預防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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