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丹蕾回國時帶了兩個大箱子,上海警方把它們當作物證進行了封存。目前偵查階段已經結束,它們被退到了成都的家中,家人在查看時從中發現了兩份材料,一是何雷寫給妻子陳丹蕾的‘八項保證’文書,二是數個安全套。”陳丹蕾的家人在電話中告訴晨報記者。
何雷凌晨寫下“八項保證”
這兩樣東西看似平常,但無錫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委員會技術組顧問、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劉錫偉教授認爲它們是證明陳丹蕾精神狀況的物證。自稱“志願者”的劉錫偉在美國期間看到了陳丹蕾的相關報道,他一年多來一直關注此事。陳丹蕾案提起公訴後,劉錫偉主動與陳丹蕾的家人取得了聯繫,並從他們手中獲得了這兩份材料進行分析。昨日,晨報記者在劉錫偉手中看到了這兩份證據的原件。
劉錫偉說:“以我50年的精神病司法鑑定經歷,結合律師的陳述和媒體的報道,這兩份新證據有證明陳丹蕾存在精神疾病的可能。”
何雷提出離婚後,陳丹蕾在互聯網上查到了購買槍支的廣告,並從化名Jack的男子處以300美元購得左輪手槍一把及子彈,2005年8月20日,何雷在家中遇害。從此時間點逆推8個多月———2004年12月25日聖誕夜,陳丹蕾在家中刀刺丈夫胸口。但是,再往前追溯,陳何夫婦倆在這個夜晚之前的家庭生活,一直只是來自好友和同窗的口述,無法確認真相究竟如何。
但是,此次,陳丹蕾的家人卻意外地在女兒的行李箱中發現了一份寫於2004年8月2日凌晨1點51分的“保證書”,其中何雷進行了“八項保證”。保證書中說,“我,何雷,保證,一輩子不跟陳丹蕾離婚,不能對她不好,不能惹她生氣,不能不聽話,不回國,不跟狐朋狗友亂來往,不能跟別的女人亂搞(各種身體接觸一概不允許),不許喜歡別人。”
“半夜三更寫這樣的東西,應該不是何雷的本意,而是他順從陳丹蕾的意志。這樣的保證書,可能是在陳丹蕾認爲丈夫有外遇的情況下才逼迫他寫的。綜合各方面的信息,何雷沒有存在外遇的跡象,陳丹蕾是在妄想。陳丹蕾的這種精神狀況,是精神病鑑定中說的‘嫉妒妄想’。這種情況在她母親身上就曾出現過。”這是劉錫偉自己分析的結果。
行李箱內的安全套表明什麼?
陳丹蕾的律師曾告訴晨報記者:“陳丹蕾認爲,案發時,由於與何雷關係不好等因素的影響,情況很混亂,自己意識也不太清楚,像被詛咒了一樣,就買了槍,自己當時的精神狀態現在實在說不清楚。”
劉錫偉認爲,陳丹蕾如果真有精神疾病,那她目前的所有陳述都不可盡信。然而,她行李箱中的安全套卻能表明她的心理狀態。“她殺夫時的精神狀態,目前已經無法確認。然而,她殺夫回國還在行李箱中攜帶這麼多安全套,與她2004年聖誕節傷夫案中的一些細節是呼應的。當時當地媒體報道,陳丹蕾模仿電影《本能》中的情節,在與丈夫做愛時刀刺至愛。而據陳丹蕾律師近日與她交談的內容,她自述去年8月殺夫後又抱屍痛哭。這些情節,都是愛恨交織的精神分裂症狀。”
2004年聖誕節案發生後,美國當地法院扣押了陳丹蕾的護照,並簽發限制令,禁止陳丹蕾接觸何雷,聽候法院開庭審判。然而,何雷事後爲陳丹蕾極力開脫,併爲其支付高額保釋金。劉錫偉認爲,這些都說明陳何夫婦間並無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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