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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 7月10日報道,浙江省瑞安市莘塍鎮莘塍辦事處上村村的一場“入黨風波”,儘管事情發生近一年,但爭議並未停止。引發爭議的,是上村村村民委員會原主任李道原,因失去村民信任被罷免村主任職務,但在啓動罷免程序過程中,莘塍辦事處黨委卻批覆同意吸收李道原爲中共預備黨員。村民不解:一個失去村民信任被罷免的村主任,黨組織爲什麼卻發展其入黨?
因爲批准一位剛被罷免的村主任入黨引發了一些黨員、村民上訪不斷,導致幹羣矛盾進一步激化,各項工作陷入混亂狀態。全村2790名村民有2004名羣衆同意罷免村主任,在62名黨員參加的通過李道原入黨支部大會上,“19名黨員憤然離開會場,剩下的43名黨員在勸說和壓力下才舉手同意。”“如此通過”還叫民主表決嗎?儘管當地黨委口口聲聲說: “被罷免既不是行政處分,也不是治安處罰,黨章上哪一條規定,被罷免的村主任不可以入黨?”此語太粗梳草率,還是沒有深入瞭解黨的章程,領會《黨章》的精神實質。黨章明確規定:“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羣衆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可見操作過程與事實大不相符,完全是一種“壓制操作”。這怎麼能不引起黨員、羣衆強烈不滿呢?
“羣衆路線”是我們的立國之本,執政之基,把好黨的大門是各級黨委的重要職責。經常到羣衆中去,傾聽黨員、羣衆意見,既能加深幹羣關係又能防止基層暗箱操作,不致使上下級工作脫節。李道原的入黨不能說沒有暗箱操作的嫌疑,“上村村1000多名村民認爲,李道原存在擅自出讓集體土地等違規行爲,聯名要求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這就說明李道原不僅不稱職,而且不得民心,吸收這樣的人入黨,無疑是給羣衆的臉上一記重掌,該支部根本沒有深入羣衆聽取意見,黨委“把關不嚴”,嚴重脫離了羣衆,有損黨的形象。
上村村“入黨風波”表明,背離羣衆,一切工作都會陷入“泥濘”。(文/童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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