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這16名員工的新工作———蹲在積塵的地上整理雜物8小時。
出入倉庫要登記簽名。
倉庫門口有保安把守。
全因不滿加班超時職員抗令被調蹲倉庫上班
16員工每日塵埃中蹲足8小時,上廁所還要登記;公司稱『這是正常工作調動』
開發區某外企16名年輕職員為自己的處事不周付出了代價———6月底,他們因抗命不參加公司年中盤點,7月初被調離原崗位,統一安排在倉庫整理廢品雜物至今。這份新工作的待遇是:倉庫入口有保安值班,進出和如廁都必須登記,要蹲在地上完成八小時工作。對於這16人的遭遇,公司昨日表示『只是正常崗位調動』,至於還要乾到什麼時候,仍需視『工作情況而定』。
抗令全因不滿加班超時
調入倉庫的16名職員中,鄧小姐是在該公司工作時間最長的職員,職位為生產員。她告訴記者,他們16人之所以被調崗,是因為恰巧同時拒絕參加了公司的年中盤點。
鄧小姐說,當時公司將年中盤點時間定於6月24日至27日,其中24、25兩日為周六周日,這意味著周末兩日必須加班。而整個6月期間,部分職員的加班時間已經超過50小時甚至90小時,『遠超過勞動法「加班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的規定,我們覺得很累了,加上對公司計算加班工資的方法不滿,因此纔拒絕參加盤點。』鄧小姐說,他們並不是互相約定抵制的,只是大家『不謀而合』罷了。
鄧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資料,上面記載著6名員工6月份加班的統計時間。資料顯示,6人6月加班時間最短為36小時,最長為90小時,而他們均和鄧小姐一樣,事發後被調入倉庫整理雜物。(記者昨日曾就此向公司核實加班數據,但對方表示不便提供。)
蹲在倉庫工作八小時
6月29日,即盤點結束的第二天,公司人力資源部便向全體員工發出通告:『鑒於此次事件導致的嚴重負面影響,公司將對上述員工作出嚴肅處理。』通告發出的第四天(即7月3日),上述16人就被告知要被調到公司三樓一個倉庫整理雜物,而薪資待遇暫未調整。
『我第一次進去時,就覺得氣短胸悶,裡面通風很差,地面又滿是灰塵,每走一步都濺得灰塵亂飛!』鄧小姐向記者描述了他們的新工作間:就是用紙箱、托盤、凳子等物品在倉庫中圍出的一個空白地帶,面積約150平方米,待整理的雜物就堆放在地上,倉庫沒有凳子,他們只能蹲在地上整理。
據另一名員工邵先生回憶,進倉庫的第一天,所有16人都是蹲在地上工作完8小時的,『第二天我要求公司每人發張凳子,公司解釋,『要凳子必須申請』,後來直到每個人都向人力資源部申請,這纔可以坐著工作』。
保安站崗上廁所要登記
從調入倉庫工作開始,鄧小姐就拿到一份示意圖,上面用藍色筆標出他們可以出入的區域,除此之外皆為禁區。這份示意圖顯示,公司三層辦公樓中,只有三樓的倉庫通道、衛生間等地可以讓他們進出,除此之外只能出入樓梯和通道。『公司還專門安排了一名保安在我們倉庫站崗,連進出上廁所也要先跟他登記纔能去!』
另一個安排也讓他們覺得倍感難過,以前他們都是在公司食堂吃飯,而調到三樓之後,公司改為送飯上門,『吃飯時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和同事聊天了,感覺公司似乎有意讓其他人和我們分隔!』不過,讓他們欣慰的是,以前的老同事老朋友,下班之後仍和他們說說笑笑,無間相處。
從7月3日至今,這16名員工一直在倉庫中上班。至於何時纔能恢復原崗位,記者昨日下午就此問題詢問該公司時,對方只說『需視工作情況而定』。
勞動局解釋:公司舉措並未違法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開發區勞動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他表示,只要這16名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並未規定不能調離原崗,則公司對員工的工作內容的調整屬於企業管理職責;16名員工所處倉庫符合勞動法對工作環境的硬性標准,因此公司此舉是完全合法的。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這些員工已派出代表前來反映情況,相關工作人員已建議他們采取勞動仲裁,和公司協調解決此問題。
專家說法:此種管理會惡化問題
作為人力資源方面資深專家,廣州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董事長熊堅認為,公司調員工去倉庫工作的舉措,表面上看高明,既符合法律法規又能起到懲戒作用,其實卻無助讓員工認清錯誤,反而刺傷他們自尊,逼其走上和公司對抗的道路,更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熊堅說,員工違反規定不參加公司重大活動固然是錯,但在未讓對方心悅誠服之前,把他們調入一個明顯屬於責罰性質的工作崗位,並通過派保安站崗等手段強化責罰的性質,此舉有違人情且也是錯,『這跟以暴易暴一樣,只會讓問題更棘手。』
他最後建議員工和公司雙方都能坐下來,心平氣和協商解決雙方分歧,這樣纔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把一個管理失敗的反面案例變成一個有效溝通的正面典型。
公司回應:『這屬於正常工作調動』
記者昨日采訪了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之一韓小姐表示,當日拒絕參加盤點的其實共有17人,目前16人已被調整工作崗位,另一人因為尚處公司試用期,事發之後即被公司棄用。
韓小姐說,整件事情全因年中盤點而起,而事發前這些人中沒有一人向主管明確表示會不回來參加盤點,因此給公司運作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公司有權酌情作出處理。而且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目前所采取的行動均合乎國家規定的法令。
韓小姐隨後對這16人所關心的其他問題作了回答:
(1)關於調離原崗:這只是公司內部管理,屬於正常調整,沒有涉及針對任何員工福利待遇及崗位的調整。調整實施之前,公司特別征詢開發區勞動保障局勞動關系科,得到合法合理的肯定答復。至於何時可以恢復原崗,則需視工作情況而定。
(2)關於保安站崗:由於三樓倉庫屬於新投入使用,未裝門卡識別系統,因此需要保安站崗執勤,16人進入都要登記,這也屬於公司政策。三樓保安的工作職責和公司其他保安並無不同。
(3)關於分隔吃飯: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餐均由公司統一訂購,16人所吃飯菜和其他員工並無不同;至於送飯到三樓則是訂餐服務的進步,與其他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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