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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菸草行業稅收佔國家財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強。在這種背景下,菸草公司的小職員張辛雖然拿着不菲的收入,卻“並不害怕”而且“理所應當”,因爲在她這個崗位上,“博士和高中生幹着同樣的事情”。
毫無疑問,張辛是壟斷行業員工的一個符號,但是這個符號所獲得的一切有一個前提:壟斷產生的高額利潤不是及時上繳國家而是成就行業暴利和高收入。這當然是不合適的,也是公衆屢屢質疑壟斷行業的原因之一。“壟斷行業收入高於其他行業10倍”之類的信息最近充斥我們的輿論空間,而“並不害怕”的張辛,作爲一個符號,在告訴我們一個很多人不願意承認的事實,那就是壟斷行業正在加深社會的斷裂程度。
我們知道,在體制轉軌和結構轉型並駕齊驅的社會變遷進程中,以經濟分層爲核心的社會分層現象開始在我國迅猛發展。客觀地講,這種階層分化有其必然性。但與此同時,也因此出現了一系列值得關注的社會負面問題,其中最突出的,便是社會公正秩序遭到嚴重的挑戰和深度侵蝕,階層分化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失卻了公正的制度規範的制約。簡單地說,我國的經濟增長成果與社會成員的生活之間,經濟增長和社會狀況的改善之間,已經出現了斷裂———社會中的不同羣體分別與經濟社會發展截然不同的階段相對應,彼此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繫。壟斷正在以另外一種方式製造社會斷裂。
坊間流傳着這樣一種說法:“銀行加證保(證券、保險)、兩電(電力、電信)加一草(菸草)、石油加石化,看門的也拿不少。”可以看出,壟斷行業引起的種種非議,正是源於其製造社會階層分化陷阱,從而引起公衆反感。
社會發展不允許某個羣體享有獨佔的經濟和政治特權。許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證明,分配不公和利益失衡乃是社會秩序失範和社會風險發生的根本原因。一般來說,每個羣體在追求有利於自身利益的過程中,只有在獲得其他利益羣體同意並使其相應受惠的情況下,才能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壟斷行業憑藉其壟斷地位獲得了高額壟斷利潤,從而拉開的收入差距,則是對實現利益均衡的拋棄。所謂“不害怕”是一種普遍存在於壟斷行業員工中間的心態,而公衆的不滿則是不同階層之間利益衝突的顯現,這要求國家作爲全民利益和社會公正秩序的體現者,必須緩和利益衝突,將這種衝突控制在公共秩序之內。
我們期待一種新的制度安排,期待政府維護公正的社會秩序,避免公衆的利益受到損害,避免壟斷行業加深社會的斷裂,進而消除社會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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