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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中央企業財務統計年報出爐,169家中央企業2005年度共獲利6276.5億元。其中來自傳統的煤、電、油、運行業的“十二豪門”囊括了央企總利潤的78.8%。“十二豪門”財大氣粗的後面,是央企員工令人豔羨的收入,“十二豪門”員工工資是全國平均工資水平的3到4倍。
在行業壟斷下,誰擁有壟斷權,誰掌握了壟斷資源,誰的工資福利就高、待遇就好,這已是工資分配秩序的一個“潛規則”。這種“潛規則”,或者說“十二豪門”的財大氣粗,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能看得見的、都能體會到的。比如,無論在哪個城市,“豪門”單位的姑娘小夥子們,向來是介紹對象的“搶手貨”。之所以“搶手”,就是因爲“好單位”的工資高、福利好。
“十二豪門”囊括了央企總利潤的78.8%,顯現出的是市場競爭的不平等,是過程的不平等;而“十二豪門”員工工資是全國平均工資水平的3到4倍,顯現出的是結果的不平等,是收入分配秩序“有點亂”。
更應該看到的是,現在這個結果的不平等,雖然對我國基尼係數的影響權重不大,但是在當前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收入分配問題越來越成爲一個“公共話題”的大背景下,公衆有理由質問:壟斷行業工資憑啥高出全國平均工資的3到4倍?
“豪門盛宴”之所以遭遇“非議”,是因爲這種“盛宴”的“埋單者”是以國家政策和行政力量爲主導的,而不是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而形成的一種收入分配秩序。就像報道中有人提出的,壟斷企業職工收入跟利潤掛鉤,而壟斷企業的利潤有多少是“天幫忙”,又有多少是“人努力”的結果?以國家電網公司爲例,11115.4億元的龐大體量,卻只創造了143.9億元的利潤,總資產報酬率2.63%。人均利潤只有1.1萬元/人,這種“低效率”與“高工資”、“高福利”不匹配,更是爲人所詬病。
應該說,在當前中央政府啓動收入分配改革大幕的時候,這份“豪門盛宴”清單的出臺,還是很及時的。據媒體報道,國家發改委也已經拿出一份關於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草案的初稿,初稿中,監管壟斷行業和國企收入分配已經成爲“首要措施”。
筆者認爲,對於這份“豪門盛宴”清單,單靠“監管”是不夠的。只有剝離壟斷企業及其高收入的政策性因素,從根本上推進電信、電力、民航、金融、鐵道、郵政和公用事業等行業改革,使它們不再享受“政策性”的壟斷,從根本上建立一個平等公開的、充分市場競爭的收入分配秩序,才能對這個“有點亂”的分配秩序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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