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健全農村社會救助體系
○建立農村撫卹優待保障體系
日前,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十一五”期間,本市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着力解決農民關心的問題,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建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生活養老保險、農村社會救助和農村撫卹優待保障等五大制度或體系,讓農民安居樂業,解除後顧之憂,爲構建和諧天津打下基礎。
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通過增加籌資規模、提高補助標準、提高報銷比重、擴大補助範圍,增加參保農民受益額度,到2007年,全市農村基本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達到95%。
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實現農村低保全覆蓋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農村低保標準的長效增長機制。市和區縣財政將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用於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抓緊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在試點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逐步加以推廣。2010年,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率達75%以上。
建立健全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和應急工作機制,解決農民因病因災引發的生產生活困難,做好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災民補助工作。
加快農村撫卹優待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優撫對象的生活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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