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日前出臺實施《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實施意見》,確定本市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加快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這是繼1998年後,本市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據瞭解,到2010年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270萬人。 養老金,多繳多得
本市將改革基本養老保險計發辦法,改變過去的傳統模式,形成“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新模式。今後,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將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直接掛鉤。
據瞭解,本市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的內容包括: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每月計發標準爲: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爲基數,按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一年,計發比例增加一個百分點;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爲計發標準。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設立2006年至2010年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待遇低於原辦法的,減少部分給予全部補齊;高於原辦法的,增加部分給予封頂限制,封頂比例按10%、30%、50%、70%、90%逐年放開。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企業年金讓養老金變厚
本市將在具備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鼓勵企業爲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形成多層次、多渠道養老保險體系,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
據介紹,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參加企業年金繳費的職工退休後除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外,還可從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性或定期領取一筆收入。企業年金實行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基金實行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本市將把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賬管理
本市將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建立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金運行模式。從今年開始啓動,做實賬戶規模從3%起步,每年遞增1%,2008年達到5%,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做實到8%。
據瞭解,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本市將從今年開始啓動做實個人賬戶,實現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分賬管理運行,確保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爲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今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爲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本市有關部門今後將規範個人賬戶基本信息,根據繳費到賬情況,及時記錄個人賬戶,做到賬賬相符,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養老金繳費基數比例有變
本市今年開始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今年1月1日後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爲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爲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對於今年1月1日前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今年至2010年各年的最低繳費基數分別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繳費基數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參保人員可在最高、最低繳費基數間選擇,繳費比例爲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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