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記憶:12年之前的山村血案
永登七山鄉兄弟四人殘殺兩鄉鄰行兇者兩人在逃兩人12年後分別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10年
12年前,蘭州市永登縣七山鄉趙羅家村三條溝社發生了一起惡性殺人案件,該村村民王萬勝兄弟4人要求村長王萬明協調他們與鄰村村民的糾紛,因對協調結果不滿,王氏4兄弟對村長進行圍攻。村辦教師王萬成路過此地上前勸解,不料被王氏兄弟殘忍殺害,村民王天才奮不顧身搶救王萬成,也同時遇害。然而,因有2名涉案人員外逃,王萬清、王萬勝被取保候審,直到2005年8月才被依法逮捕。今年7月6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王萬勝、王萬清兄弟無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並連帶賠償兩位死者家屬經濟損失5萬餘元。
該案判決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被告被取保候審長達11年之久,這裏究竟有什麼隱情?12年過去了,該案的另外兩名兇手爲什麼一直沒能歸案?近日,本報記者三赴永登進行了調查採訪。
兩死者家屬不服無期判決
今年60歲的王萬輝是死者王萬成的親哥哥,也是死者王天才的堂叔,12年前,兇案發生時他就在現場。記者見到他的時候,是王家拿到判決書的第五天。據悉,公安機關是以涉嫌故意殺人將該案移交檢方的,而法院判決是以“故意傷害”定罪量刑的。對於這份判決,王萬輝難掩心中的不滿,他說自己正在準備上訴的材料。“這個結果無論如何也不合適啊!”王萬輝指着判決書說,“王萬勝殺王天才,人證、物證俱全啊,爲啥如此輕判?”王萬輝認爲,判決結果太輕了,難以安慰兩家的孤兒寡母,難以安撫亡靈。
慘案的發生給王萬成和王天才的妻兒老小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創傷,而該案十餘年拖而未決,也使得兩家的生活也陷入困境。王萬成的妻子不得已帶着孩子於兩年前遷居紅古區的一個村莊,鄉親們說她目前的生活依舊很困難。相比較而言,王天才的妻子何得環則要幸運一些。王天才的弟弟王斌元告訴記者,爲了照顧嫂子和侄兒,這些年來他們一大家子一直住在一起,即便這樣,生活依舊艱難,侄兒在初中畢業後就輟學去南方打工了。提起往事,何得環不停地拭淚,由於害怕自己控制不了情緒,她都沒敢去旁聽庭審,而是選擇在家裏等待親戚們帶回來結果,但對於苦等12年的結果,她也難以接受,一句“我不服啊”之後,又啜泣起來。王斌元說,當年哥哥無端被殺的陰影在嫂子的心中始終難以抹去。
原村主任難忘血色一幕
時任趙羅家村村主任的王萬明對血案記憶猶新,因爲兇手本來是要殺他的。當時村裏一包姓人家的牲畜吃了王珍慶承包地裏的麥子,王珍慶遂將牲畜扣留,爲了要回自己的牲畜,包家請求村幹部予以調解。
1994年5月15日,王萬勝、王萬清、王珍慶、王寶慶四兄弟共同去王珍慶的青苗地裏查看青苗損失情況後,對王萬明等人的調解結果提出異議,彼此之間還發生了口角,並惡語相向。“當時就將矛頭指向我了。”王萬明回憶當時的情況時說,“王萬勝兄弟幾人衝過來圍攻我,王萬成當時正好路過,就說了句‘有話好好說,你們這是幹啥呢?’結果就遭到了圍攻,王寶慶用刀從王萬成腰部斜刺入胸口,王萬成當場倒地。爲救王萬成,王天才被王萬勝一刀刺傷大腿而倒地。看到王家兄弟像瘋了一樣,村民們就拉着我跑到一戶人家裏並反鎖了門,這才保護了我。事後我才知道侄子王天才倒下後,王萬勝、王珍慶、王寶慶3人上前又對其連刺好幾刀,最後王萬成、王天才均因傷勢過重而死亡。同時,還有3名村民受傷。”
記者獲悉,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王天才跑的時候,被王萬勝追上並用事先準備好的刀子在王天才大腿內側和背部連捅兩刀,王天才倒地後,王萬勝四兄弟繼續用剪刀、改錐捅戳王天才。
迷霧追蹤:11年之久的取保候審
兩名嫌犯
先後取保候審
案發後,村民步行一夜後於1994年5月16日上午8時趕到通遠郵電所向永登縣公安局報案。接報後,永登縣公安局領導立即帶領技偵人員趕赴現場,在村民的協助下抓獲了犯罪嫌疑人王萬勝、王萬清二人,但王珍慶、王寶慶二人已聞風潛逃。經過詳細調查,警方確定王珍慶、王寶慶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向各有關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請求協助緝拿王珍慶、王寶慶二人。不久,王萬清竟然被以肝硬化病情惡化的理由取保候審了,兩年半後,王萬勝也被取保候審,這一切都發生在被害人家屬爲此案不斷奔波的過程中。
縣檢察院兩次拒絕記者採訪
在採訪中,王萬明激動地說:“爲什麼抓了王萬清、王萬勝後又要放掉?十多年了,我們太冤枉啊!”王萬輝是村裏的醫生,對村裏人的大病小病有着一定的瞭解,他知道王萬清從小有些胃病,但從來沒聽說有肝病,更別說是嚴重的肝硬化,這使得他從一開始就對“王萬清因肝硬化被取保”的說法打上了問號。王萬輝等人隨即開始蒐集證據,力爭找出兇手被“取保候審”的答案。找來找去,終於發現了一些問題。王萬輝說:“他們有親戚在縣上。王萬勝就是被在縣上當幹部的親戚杜某保出去的,而王萬清也是通過關係保出去的。”
對於王萬輝的說法,永登縣公安局給予了否認。永登縣公安局提供的資料表明:王萬清和王萬勝於1994年5月16日被收審,王萬清因所患肝硬化病情惡化,於1994年6月16日被取保候審。對於王萬勝,永登縣公安局曾三次向永登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但都因主犯在逃被三次退查。對此案,永登縣公安局曾申請縣政法委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協調,但也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此時,王萬勝已經被羈押兩年多了,適逢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超期羈押的專項活動,在此情況下,王萬勝才於1996年12月18日被取保候審。據悉,王家在案發前就已經將戶口遷往安西縣,案發時是在村上暫住,案發後,王家舉家遷往安西縣。王萬清和王萬勝被取保候審後,也一直呆在安西縣,直至2005年8月被正式逮捕。
對於公安部門給出的“取保候審”的解釋,王萬輝並不能接受。那麼,王萬清和王萬勝到底是被誰保出去的呢?在採訪中,永登縣公安局有關人員以案卷已經移交而不願多說。王萬輝說:“保王萬勝出去的幹部杜某已經於4年前自殺了,而保王萬清出去的那個人現正在縣政府一個部門工作。”幾天來,記者一直努力尋找王萬清當年的保人,但因爲此人出差在外,記者始終沒能聯繫到。爲了證實王萬輝所說的“王萬勝是某機關幹部杜某保出去”的說法,本報記者曾兩赴永登縣人民檢察院試圖瞭解有關情況,但永登縣人民檢察院始終以各種理由拒絕接受採訪。辦公室王主任只是含混地說了一句:“三次沒有批捕肯定有原因,而且不批捕也是合法的。另外,人死了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取保”多年後兩兇領刑
2005年8月3日,事隔11年之後,永登縣公安局再次提請縣檢察院批准逮捕王萬勝和王萬清。這一次,縣檢察院批准了。8月17日,民警在酒泉市安西縣環城鄉將王萬勝、王萬清二人抓獲歸案,並於同年9月28日以故意殺人罪移送檢方。
2006年2月17日,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將被告人王萬勝和王萬清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於該案比較複雜,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曾專門就此案展開過討論。最終,法院認爲“被告人王萬勝、王萬清動輒傷害無辜,造成了兩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爲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且情節惡劣。”法院認爲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萬勝是傷害行爲的主要實施者,是主犯。被告人王萬清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但王萬成和王天才的死亡結果是由王萬勝和王萬清等4人的犯罪行爲共同造成的,在判處時還應考慮到尚未歸案的王珍慶和王寶慶。據此,法院以王萬勝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萬清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死者家屬將提交抗訴申請
王萬輝等人爲了這個案子奔波了十餘年,也等待了十餘年。王萬輝說,他們不只關心兇手被取保候審11年的問題,還關心兇手沒判死刑的問題,更想知道爲什麼12年過去了,另外兩個殺人犯還沒有歸案。永登縣公安局副局長巨興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永登縣公安局自始至終沒有放鬆該案,從1999年開始,王珍慶、王寶慶就被列爲上網逃犯在全國追捕。據悉,該案連續幾年被省公安廳和蘭州市公安局分別列爲重點督辦案件,永登警方也組織警力多次到酒泉、安西、蘭州市紅古區等地查找,但至今仍沒有發現線索。巨興儉表示,永登警方將繼續加大力度追查王珍慶和王寶慶的下落,爭取早日結案。
據悉,被害人家屬已經與律師接洽,並將於近日向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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