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廣告公司搞3週年店慶,老闆出了個怪招:廣告車開路,車一邊是8個身穿日本軍服的人高舉着標示“投降”二字的“步槍”,一邊是10個着新四軍軍服的人。這一廣告奇招,招來羣衆的圍觀和議論,被民警當場沒收了“武器”。
昨日10時許,鄭州市玉鳳路與商城路交叉口的廣告材料市場。一輛披着彩色噴繪的廣告車正在市場的小巷裏轉悠,車四周被噴着“東洋廣告店慶3週年”、“武藤寫真機”等各種廣告語的塑料布。車頂站着兩個小男孩,各舉一個塑料牌,分別寫着“牢記歷史,勿忘國恥”“熱愛和平,反對侵略”。車兩旁的人的打扮與衆不同:一邊是八字小鬍子、黃衣帽、舉步槍的“日本兵”打扮,一邊是藍色軍裝、腰束皮帶、持步槍的“新四軍”打扮,而且每個“日本兵”舉着的步槍上都用透明膠粘着一張白紙,上寫“投降”二字。一輛長安麪包車跟在廣告車後,不斷播放着廣告。
商家的這一舉措,招來不少羣衆圍觀。
“警察來了!”突然有人叫了一聲。廣告車隨之停下,車兩旁身穿軍裝的人紛紛扔掉手中的“步槍”,向市場東側跑去。未來大道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將“日本兵”的“步槍”沒收。民警稱,商家使用了“步槍”、“刺刀”等仿製刀槍,給予沒收。
記者看到,民警沒收的“步槍”其實是一種舞臺道具,由一根生鏽的鐵管和木塊拼湊而成,“步槍”頂端沒有刺刀。
“我給日本產品做廣告,並不是忘記歷史。”該廣告公司朱經理說,他佩服日本的產品、技術,但他對日本的侵略歷史牢記於心。
商家的這種廣告怪招是否違反廣告法?記者就此採訪了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訾建營律師。
“我國廣告法對這種商家的怪招的限制比較模糊。”訾律師說,法律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但具體有沒有違背社會秩序和社會風尚,要看社會對此的反應和接受程度。”
對於商家的這一舉措,圍觀的市民莫衷一是,褒貶不一。
“很好玩!”商戶徐女士說,日本兵的模樣很好玩,比如小鬍子;而另一名商戶蔡女士卻說,商家的做法很荒唐,“這樣作秀,就像日本鬼子進村兒了,讓人反感。”
對於商家的“熱愛和平,反對侵略”等標語,有人表示讚許,稱是愛國行爲,有人則對此嗤之以鼻,稱是“愛國的標語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吸引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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