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發生在山東淄博的球員傷人“ 7·23”案件,7月14日在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5年7月23日,淄博某足球俱樂部與濰坊某足球俱樂部在淄博職業學院東校區足球場進行“魯中杯足球冠軍聯賽”的最後一場比賽。下午4時40分許,淄博球員11號呂某與濰坊守門員0號遊某發生衝撞,後濰坊球員6號蔣某將呂某打倒,在裁判上前掏出黃牌準備進行處罰時,被告人王某從場外衝入球場,對蔣某進行推打,繼而引發雙方人員互毆。
其間,濰坊場下隊員劉曉雷也衝入場內,擊打王某頭部一下,然後沿球場東側向北跑,王某及淄博數名人員隨後緊追劉曉雷。當劉跑至球場中圈附近時,被淄博守門員1號林某跳起踹倒,側臥於地上,被告人18號王某、8號劉某、2號李某、16號李某、9號馬某及王某、姚某、“一撮毛”(另案處理)等人先後對劉曉雷進行了踢踹,致使劉肩胛部、臀部等多處受傷,因直接外力作用後枕部,致環樞椎脫位,腦幹、頸髓損傷,於7月28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當時,山東電視臺和淄博、濰坊兩地的多家新聞媒體到場採訪,山東電視臺體育頻道的新聞記者,拍攝下了打鬥的全部過程,現場錄像成了這一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重要證據。
庭審持續了11個小時,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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