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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網友網上寫歌諷刺趙建銘(資料圖片)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高等法院』17日下午裁定,臺北地方檢察署對臺北地方法院允許趙建銘以1000萬元新臺幣交保的裁決抗告成功。為此,趙建銘有可能面臨重返看守所的命運。
扁婿趙建銘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臺幣100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上周五以串證逃亡之虞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17日裁定發回更審,意即趙建銘有遭檢方繼續羈押的可能。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在本月10日在臺開案起訴、被告移審後裁准趙建銘、游世一以1000萬元、蘇德建500萬元交保,令臺北『地檢署』錯愕,檢方在接獲裁定書之後,趕在第5天期限,在上周五提出抗告。
檢方抗告書指出,為防止被告串證而設的羈押規定,並非僅為保全偵查而設,在審判過程也應一體適用,在偵查中有所陳述的共犯或證人,到了審判時翻供的情況所在多有,明顯就是事後串供,法官不能因為案件起訴,就認為被告已無串證可能,認為無羈押必要。
檢方認為,趙建銘在臺開案爆發後,利用律師蓋華英編撰模擬應訊手冊,被蓋華英婉拒委任後,又要求將仿真數據轉寄給同案其它被告的律師陳峰富,向律師構砌不實證詞在先,進而企圖用法律知識,串結本案其它涉案人以圖誤導辦案。
另外,趙建銘到案後不但測謊未過,還是唯一一個在到案前企圖買機票出境的被告,動機與心態不可與其它被告同視等觀,且被告趙建銘、游世一利用內線交易的不法獲利逾1億元,所犯刑責更須被科處3000萬元罰金,卻只以1000萬元交保,具保金額與犯罪不成比例,因此要求法院繼續羈押趙建銘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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