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現有的關於村委會選舉的法律不完善,4年前,他在出租屋裏悶頭寫作兩個多月,完成了一部《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立法建議稿。4年來,他費盡周折,試圖讓這部立法建議稿能夠成爲共和國一部真正的法律——
圓明園的一扇側門外,是一片低矮雜亂的紅磚平房。這裏的居民,總能看到一個黑黑壯壯戴着眼鏡的單身漢。他時而拎着一堆書,時而捧着大摞資料,時而皮包裏夾着自己起草的一部立法建議稿,匆匆經過這裏的雜貨鋪、小飯館和一家成人用品商店,沿着狹長的巷子走出去。他下定決心要把這部立法建議稿,變成共和國一部真正的法律。
4年前,這個叫熊偉的單身漢,暫時辭去工作,在一間10平方米的出租屋裏,開始起草這部《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立法建議稿。他悶頭寫了兩個多月,寫出兩萬多字的草案,第一稿共計十二章一百一十四條。
接下來,每年人民大會堂召開“兩會”時,熊偉便在他的出租小屋裏,將這部立法建議稿的修改稿打印出許多份,揣着它們去聯繫全國人大代表,希望徵得他們的支持,由他們提出關於制定《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的建議案或議案。
至今,這部立法建議稿已經五易其稿。4年中,它已累計得到過上千名全國人大代表的簽名支持。
“我們國家急需這樣一部《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熊偉的表情十分嚴肅。
熊偉最初接觸村民委員會選舉,是在1999年。那一年,他作爲《湖北經濟報》的記者,見證了湖北潛江市董灘村的村委會選舉。這個村子近4000村民參加選舉的還不到200人,絕大多數選民未經委託就被人擅自做主代爲投票。爲此,當時的村民們正籌備將這個未經合法程序選出的村委會“推翻”,重新選舉。
村裏一位老人激動萬分地對熊偉說:“這是我們董灘村的第二次土改!”
“你想想看,數千人來選一個村委會,而這個村委會在很大程度上又能改變這些農民的命運!”熊偉說。他開始覺得“這個事情挺有價值的”,“農民的政治參與熱情感染了我。”
從那時起,熊偉有意識地開始學習有關村民自治的法律,研究村委會選舉。
2002年,他在浙江前黃村又見證了另一場選舉風波。選舉大會沒有當衆清點、公佈選票數量,投票結束後,也沒有當場當衆銷燬剩餘選票或剪角作廢,村民們懷疑有人暗箱操作,甚至暗中操縱選舉。當有村民從選票印製點得知印製的選票數量遠遠超過選民人數時,數百名村民團團圍住了鎮人大工作人員,雙方衝突21個小時。結果數名村民被拘。
這場風波使熊偉意識到選舉程序的重要。加上此前對一些村委會選舉的考察,熊偉認爲,村委會選舉中存在大量問題,關鍵在於沒有一部可操作性較強的《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現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有關村委會選舉的只有6條、500多字,太簡略,可操作性差,“村委會選舉在某種程度上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
也是這一年,熊偉開始構思起草《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立法建議稿。
他記得初稿寫完時,自己已經“彈盡糧絕”。向朋友借了100元,勉強支撐了一個星期。不過,“這可是關係八九億農民的大事。”熊偉滿懷信心地說。
像這樣盤算“國家大事”,熊偉已不是第一次。
1994年,熊偉還是湖北荊門熱電廠一名普通工人時,便寫下了一份洋洋萬言的建議書《位卑未敢忘憂國》。這份手寫的建議書沒有寫擡頭,只在信封上寫下北京高層某某收,便寄了出去。
這位湖北荊門大學政史專業90級的畢業生,在建議書裏自稱“作爲一名憂國憂民的熱血青年”,提出了20多條建議,比如“修改刑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建議中紀委在全國設立辦事處”、“建議發起‘少年足球工程’”、“三峽工程要防止恐怖活動威脅”等等。
萬言書寄出去後沒有迴音,再寄。如此往復,熊偉共寄了4次,依舊沒有迴音。最後,熊偉又追加了一封掛號信。信中稱,根據憲法規定,公民有權利給國家提建議,“你們應當給出回覆,我現在再寄一份,如果再收不到回覆,我將向法院提起訴訟”。
這一次,他收到了來自國家信訪局的一封回信。回信說,有關建議已經轉到相關部門辦理。從此杳無音信。
不過熊偉並未死心。爲了讓自己的建議直達中央,他找到了一條新途徑。
1998年,熊偉開始到圖書館排查式地一摞摞翻閱報紙,尋找有關全國人大代表的各種報道。他從報道里查到代表們工作的單位,再通過電話查詢或翻看黃頁,找到單位地址,然後便將他的建議書一份一份地給代表們寄去。
“人大代表說話分量重,他們要提建議一定能得到回覆。”熊偉當時這樣認爲。
一度,他還找到一本《民主黨派中央委員名錄》,從厚厚一冊名錄中,排查出6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然後給每位代表寄去一份建議書。結果,他只收到兩位代表的回信。
1999年“兩會”,熊偉把補充修改過的《位卑未敢忘憂國》託湖北一位農民代表捎帶進京,轉交給朱總理。但這位代表把信交給了大會蒐集議案的工作人員。很快,他接到了電話,詢問他的用意。
熊偉在電話中鄭重解釋:“國家大事嘛,我就是關心一下。”
這一年,湖北代表團坐着火車進京共議國是,熊偉也買了一張火車票,跟着進京,住在代表住地附近的地下室旅社。
“我就是想多認識一些代表。”熊偉誠懇地說。
從1999年開始,直到2002年,每年“兩會”期間,熊偉便按時進京。有代表送他一個外號“編外代表”。這位“編外代表”像模像樣地將自己寫的《位卑未敢忘憂國》中的20多條建議分開,做成20多份建議案,每年跑上跑下地去徵集代表們的簽名。
從2002年開始,熊偉的衆多議案和建議案中,加入了這一份《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立法建議稿。這年12月,這份建議稿獲得了31位全國人大代表的簽名,作爲議案遞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2003年的“兩會”,這份建議稿的第二稿徵集到了155位代表的簽名。2004年“兩會”,它又得到了400多位代表的簽名支持。甚至,它一度得到了10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支持,成爲這10位人大常委會委員聯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提出的議案。
“我們在制度設計上是有創新的。”熊偉用手捋了捋緊貼在大腦門上的有些自來卷的頭髮,自豪地評價自己的立法建議稿。
他所說的“創新”中,包括村民會議召集人制度的選舉設計。這一設計,是熊偉在指導河北石家莊東營村的村委會選舉時萌生的。當時該村“兩委”辭職,鄉里又不支持村委會選舉,無法召開村民會議。
事實上,從2004年起,熊偉便不間斷地關注和指導東營村的選舉。這個工作並不簡單。一次,他建議村民應當設立祕密投票間。可是村民對此完全沒有概念,找了村裏一間車庫,放了兩張桌子,投票時,大家一涌而入。“他們以爲祕密投票間就是一間房子。”熊偉說着笑了。
“我就是要告訴村民如何將選舉程序合法化。”他解釋道。
熊偉對東營村選舉的介入,使當地一些幹部“很不高興”。他去東營村,經常先由鄰村的村民去接,然後天黑之後再偷偷潛入東營村,因爲“我怕不安全”。
在當地,熊偉似乎成了名人。東營村附近好些村子的村民都來找他。他常通過電話指導他們如何進行選舉和村務公開。
他甚至自掏腰包買書、複印資料給這些村民送去。有一次,他花3000多元複印了《農民如何保護土地權益》、《如何選舉鄉鎮人大代表》等資料,讓複印店老闆幫忙搬上前往石家莊的火車,結果把這位老闆累吐了。
他一直沒有放棄推動這部立法建議稿成爲一部真正法律的希望。他甚至爲他的立法建議稿策劃過專家研討會。有的專家認爲中國需要這樣一部程序法,而有的專家並不認同。
2003年,民政部曾向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報告,建議“將制定《村民委員會選舉法》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但最新的進展是,今年,有關部門已經開始啓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修改工作。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表示,可在修改這部現有法律的同時,一併完善選舉辦法,不單獨制定村民委員會選舉法。
熊偉並不打算放棄。“從修改工作啓動,到最終通過全國人大審議,可能還需要一年多時間,這期間還將會有變數,相關各方會繼續展開博弈。”熊偉說,“村委會選舉立法到了一個關鍵時期,這將更彰顯公民參與立法的重要性。”
熊偉目前的雄心是,發動更多人加入到“公民參與立法”的事業中來。甚至,“我也許可以寫一本書,叫《公民如何參與立法》,教大家怎麼聯繫人大代表,怎麼寫作建議案和議案。”
去年,他註冊成立了一個文化傳播中心,取名叫“新啓蒙”。
在法學家蔡定劍看來,這條路並不那麼暢通,“但凡事總需要有人來做”,“公衆參與立法,除了公衆立法聽證的形式,公衆在立法的提案權上能發揮作用,也未嘗不可。”
熊偉的理解是:“推動有關部門來考慮這個問題,給法律起草部門提供參考,並構成事實上的壓力,公民參與立法的價值就是這樣。”
“什麼時候我給北大學生們講講公民如何參與立法。”經過北大西門時,熊偉說。他月租400多元的出租屋離北大很近。在那片低矮、雜亂的紅磚平房區,他在公共澡堂裏洗澡,到屋外四五十米處上公共廁所。他平常的飯菜是,用電飯煲做一鍋蛋花湯,存在冰箱裏,每到吃飯時,便盛出一碗,用微波爐熱好,再花1元錢買四個饅頭就着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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