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轟烈烈的背後似乎總隱藏着安靜落寞的結局。7月19日早上,井然有序的西安市看守所平靜得沒有一絲波瀾,陝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區原區委書記張改萍收受賄賂106.9萬元的案件在這裏宣判,張改萍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這個曾經在陝西政壇上小有名氣的女“政治明星”從此需要在牢獄中度過漫長的生活。
陝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區原區委書記張改萍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在幹部任用等請託事項中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06.9萬元一案,19日上午由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西安市看守所宣判,張改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圖爲張改萍在法庭接受審判。(攝於7月4日)(陳玉明攝)
“五個一”女書記
7月4日是張改萍受賄案開庭的時間,法庭內座無虛席,來自各地的羣衆、大學生和20多名正在陝西省委黨校學習的廳局級黨政幹部端坐在旁聽席上等待開庭。9點54分,隨着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聲,張改萍被兩名女法警押進法庭,攝像機、照相機紛紛聚焦在她身上,許多人從座位上站起來,想看看這個令人震驚的“賣官書記”是什麼樣。
張改萍是陝西省黃陵縣人,1999年她任商州市(現商州區)市長,從此張改萍在商洛平步青雲,一路升至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區委書記(副廳級)。商洛是陝西省一個地級市,而商州區則是商洛市唯一的區,也是市中心。在商州區(原商州市),人們都說張改萍創下了“五個一”的紀錄,即商州歷史上第一位女市長,第一位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女書記,第一位最年輕的市委、市政府機構的“女班長”,第一位黨政一身挑的“女帶頭人”,第一位不拖家帶口交流來的“女市長”。在老百姓的眼中,張改萍成了“女強人”的代名詞。
然而老百姓眼中的“強人”張改萍卻在2000年到2005年期間,利用自己任商洛地委委員、商州市委書記,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爲他人辦理幹部任用、提拔、調動等請託事項中牟取利益,從中收受賄賂106.9萬元。時任商州區紀委副書記的陳新智爲了擔任區教育局局長,或通過好友,或親自送給張改萍賄賂,共計38萬元。後經張改萍同意,陳新智被任命爲區教育局局長。2000年底,楊江雄籌建的商州紅樓大酒店建築設計超高而沒有取得商州市城鄉規劃局批文。楊江雄爲儘快拿到批文,請求張改萍過問此事,並送給她5萬元。經過張改萍打招呼,商州市城鄉規劃局給楊江雄下發了紅樓大酒店的規劃批文。時任商州區計生局執法大隊副隊長的張鐵柱,爲了得到提拔,在商州區計生局局長唐康勳的陪同下,到咸陽張改萍之弟張志斌家中,送給張改萍2萬元。經張改萍提議,張鐵柱隨後被提拔爲區計生局執法大隊隊長。張改萍先後收取28人的賄賂,最多的38萬元,最少的5000元,在張改萍推薦、同意、提名等關照下,這些人有的被提拔,有的被重用,有的被調整了工作崗位。
2006年4月,陝西省紀委決定並經陝西省委批准,給予張改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06年4月18日張改萍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06年7月4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改萍受賄一案。
“賣官”贓款用來燒香拜佛
2006年7月4日開庭審理時,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首先宣讀了起訴書,並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舉證。公訴人指控的28宗受賄案中,27宗都是張收受下屬官員“買官”的賄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鄉(鎮)長要求當局長的,有貧困鄉鎮的領導想調到富裕鄉鎮工作的……只要給張改萍送了錢的,基本上都能如願。
公訴人訴稱,在張改萍主持工作期間,幹部任用通常是先由組織部長、主管組織的副書記與張改萍在小範圍醞釀,由張改萍提名或同意任用,然後提交書記辦公會討論,交由組織部考察後上常委會決定。張改萍承認,如果沒有她的同意,幹部是不能被任命的。
在回答法庭關於受賄的錢都做什麼用途的提問時,張改萍說:一部分用於自己治病、出國,另外的用於到全國有名的寺院、道場燒香、“供養師傅”。據張改萍交待,她從2000年起開始燒香拜佛,先後用去30餘萬元香火錢。2002年張改萍利用在北京學習的機會,到北京的潭柘寺搞了個“金盆洗手”,但她並未就此收手,直到2005年7月,張改萍仍在收受他人爲職務提拔送給她的賄賂。
庭審即將結束,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張改萍嘆息着說:“我都承認,沒什麼好辯解的,只是感到內疚的是,愧對黨和政府這麼多年來對我的培養,愧對商洛人民對我的期望,愧對家人,多年來他們替我孝敬父母和照顧兒子!多年來,我一個人背井離鄉在外地工作。不管咋樣,我自己做了犯法的事,就要有勇氣來承擔法律責任。請求法庭對我從輕判處,我一個女同志,長年背井離鄉在外工作,多年來和家人都是聚少離多,一心一意地工作。從情份上,雖然法不容情,但人是有情的,我還是希望法庭能對我從輕判處,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一把手”帶壞幹部風氣
作爲吃國家財政補貼的貧困老區,商洛市經濟欠發達,羣衆生活並不富裕。據瞭解,商洛的鄉級幹部每月的收入600餘元。上述向張改萍行賄的原商州區計生局執法大隊隊長張鐵柱送給張改萍的2萬元中,有1.8萬元是向信用社貸的款。而先後3次向張改萍賄賂共計38萬元的陳新智,在任區教育局長一年多的時間裏,利用調動教師等機會,收受鉅額賄賂;給張改萍行賄5萬元的原商州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陳緒忠,調到柞水縣任縣長助理後,也收受鉅額賄賂。據悉,曾向張改萍行賄的陳新智、陳緒忠等數人已因涉嫌受賄等罪名被先後追究刑事責任。
參加旁聽的很多人來自張改萍曾經工作過的咸陽市渭城區、商洛市商州區,原本只能容納500人的教學法庭內不僅座無虛席,整個過道上也陸續站滿了旁聽羣衆,人們在對張改萍的行爲感到震驚和憤慨的同時,也爲她感到惋惜和痛心。也有人爲買官者做過這樣的“辯護”:有的幹部在單位副職上幹了十幾年,送了錢就可以轉正,不送就葬送了這個機會,行賄買官成了無可奈何的選擇。有幹部說,張改萍案讓我們清晰地看到了一個作風不正的“一把手”會讓多少部下跟着遭殃!然而,這個問題反過來想,張改萍的這些行賄部下,也進一步把張改萍推向了深淵。正如公訴人在公訴意見中所說:“張改萍在短短5年時間內利用手中權力,數十次收賄賣官,向其行賄之人委以重任。在張改萍的帶領下,商州區黨政系統幹部作風敗壞,腐敗墮落,現已有多人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作爲主管領導張改萍難辭其咎。”
2006年5月,陝西省紀委和陝西省委組織部聯合向全省發出通報,要求各市、各部門從張改萍收受賄賂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對在換屆前突擊提拔任用幹部和換屆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特別是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和在民主推薦及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的,堅決查處;並在組織部門設立了專用電話和網上舉報,以保證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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