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今日(20日)晚間七時許針對趙建銘是否繼續羈押開庭重新作出裁定,趙建銘被裁定加保1700萬新臺幣交保。
趙建銘、寬帶房訊總經理遊世一和前“臺開”董事長蘇德建交保裁定遭臺灣“高等法院”撤銷,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重新審理,檢方庭訊中表示,遊世一和蘇德建可交保,但趙建銘仍有必要羈押。
檢方庭訊中表示,遊世一和蘇德建可以鉅額保釋金交保,其中游世一交保金額應提高到新臺幣一億兩千萬元,蘇德建交保金額則應提高到四千萬元,但趙建銘仍有逃亡和串供之虞,應予羈押但不禁見。
臺北“地院”下午四時開庭,經過兩小時庭訊,審判長諭令休息一小時,預計約晚間七時作出裁定。至於在律師陪同下出庭的陳幸妤先行離開。
臺北“地檢署”七月十日偵結“臺開”內線交易案,臺北“地方法院”在被告移審後裁準趙建銘、遊世一一千萬元、蘇德建五百萬元交保,檢方不服,七月十四日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認爲,趙建銘有逃亡之虞,且趙建銘等三人犯罪所得達一億元以上,符合“刑訴法”重罪羈押要件,卻僅以五百萬元、一千萬元交保,且交保金額裁量標準不一,七月十七日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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