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醫院的管理方案四名老醫生神情嚴肅
藥商給醫生回扣的信封
“仲裁案的結果已經初步揭曉,從法學角度來講不存在剋扣工資一說。”19日,湖南省常寧市中醫院副院長張家駒接受記者採訪時說。6天前,發生在這家醫院的一次勞動仲裁案在常寧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開庭。
“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會堅持到底,如果仲裁結果不公正,我們將直接起訴到法院!”說這話的是本案另一方成員,常寧市中醫院門診部的6名醫生。
而引起當地羣衆普遍議論的是,除了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要求醫院補發“被剋扣三年之久的績效工資”外,6名醫生還向省市有關部門遞交了反映該院“黑幕”的舉報材料——一份名爲“請求給予生存權的報告”。
與自己的工作單位對簿公堂,6名醫生集體實名舉報“醫院黑幕”——常寧市中醫院部分醫生與醫院管理方的尖銳矛盾背後,到底有哪些鮮爲人知的祕密?記者於7月17日起在該市進行了深入調查。 <獎金難拿>
六醫生質疑醫院管理
2006年5月29日,常寧市中醫院張厚興、謝盛榮、尹曉平、唐華林、袁文福、周英昭等6名醫生,以其所在醫院“剋扣工資、績效工資”爲由,向常寧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該醫院補發“被剋扣三年之久的績效工資”。
而在此之前,他們6人以實名舉報的形式,多次向湖南省衛生廳等省、市有關部門反映常寧市中醫院存在的問題。除了反映該院於2004年制訂的“經濟管理方案”不合理外,6人還將矛頭直指醫院的藥品採購和醫生開單提成等敏感話題。
在“請求給予生存權的報告”中,張厚興等6人用近兩千字的篇幅,對醫院的不合理現象進行了抨擊。“誰手毒心狠能對患者下重手,經濟指標完成出色,誰就可以享受開單提成帶來的高額獎金,還可以享受攜配偶出國觀光的禮遇。”“醫院領導思想開放到居然對藥販子大開綠燈的程度,批准數十種有回扣、價格昂貴的藥品進入醫院藥房。”這類措辭激烈的話語在文中時有所見。 <回扣之爭>
醫生開藥有提成?
張厚興等人向記者提供了醫藥代表向醫生行賄的證據——三個標有用藥明細記錄的信封(複印件,如左下圖)。
一個信封的正面,寫給某醫生的提成單是:利欣3×6=18,V佳林×4,益替欣×4,健欣×4,總金額18元。張厚興向記者解釋,每一個品種乘號前面的數是開單數量,乘號後面的數是提成金額(元)。醫藥代表在藥房拿到統方表後,會將每一個醫生開藥的數量填在事先準備好的公式裏面,然後計算總金額。拿到這個信封的醫生在當月僅開了利欣一種藥共三盒,他可以由此得到18元的提成。“當然,這只是這個醫生得到的提成,至於其他醫生開了多少藥,局外人是不知道的。”張厚興說。
除了直接將回扣藥品和開單提成寫在信封上面外,品種較多的醫藥公司會另外打印一個電腦清單,和錢一起裝入信封中交給醫生。“這樣,醫生拿到信封后,就會一目瞭然。”張厚興說。
7月19日上午,記者就醫藥代表向醫生給付提成一事,與常寧市中醫院副院長張家駒有這樣一段對話。
記者:“張院長,有人反映醫生開了有回扣的藥,有提成啊。”
張家駒:“那是藥商的事,我沒有證據!”
記者:“他們說至少有80個以上品種有回扣?”
張家駒:“我也不能估計。沒有證據。” <奇怪現象>
醫生收入比門衛低
隨着採訪的深入,記者發現,引發這場醫院與醫生之間矛盾衝突的導火索,源於該院2004年生效的“經濟管理方案”。
在這份名爲“常寧市中醫院二00四年經濟管理方案”中,醫院規定,“醫生的總收入減總支出,結餘部分按比例提成計獎,其中內科(含門診急診婦產科等)按50%提成,外科系列按25%提成。”“門診醫生分別計算到人。”在“有關問題處理”一節中,“對完成任務差、經濟收入少且勞動出滿勤的人員”,其工資待遇的計算方式是“收入≤支出+基礎工資,發給基礎工資”。
根據這一方案,常年在門診部工作的張厚興等6人連續三年只拿到了基礎工資,而沒有績效工資。張厚興等人認爲,醫院是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不能像工商企業那樣將經濟收入與醫生的工作待遇掛起鉤來。只要盡心盡責地在本職崗位上做好了工作,沒出醫療事故,就該享受醫院的獎金待遇。
“討論方案時,我們就提出了強烈的反對意見。”謝盛榮回憶當時職代會的一幕時說,“當時有40多個代表參加,只有18個人投了贊成票(院方在仲裁開庭時的說法是23票通過)。但儘管如此,方案最後還是被放行了。”
按照醫院制訂的這份“經濟管理方案”,一般工作人員獎金按人平獎的80%計發,而“沒有完成任務”的醫生拿不到“績效獎”。“一種怪現象出現了!”張厚興說,“我們這些主治醫師竟淪落到不及雜工和門衛的地步。”“我們一年至少要比他們少6000元(獎金)!”
面對張厚興等人對“經濟管理方案”的質疑,張家駒說:“經濟管理方案基本上是符合法律法規的。它適用於《勞動法》第47條和國家三部委2000年31號文件。分配方案具體操作上的問題,是在摸索之中,逐年加以規範。”
針對“主治醫生收入不如雜工門衛的收入”這一問題,該院另一位副院長田亞暉在該案仲裁時作了如此的解釋:有的崗位無法量化考覈,比如後勤、門衛,這在各個醫院是大同小異的。
這些崗位的比例係數是0.8。醫護人員是醫院的主體,收入與工作量和質量掛鉤是正常的,因完不成績效與門衛相比沒有道理。 <醫生嘆息>
對簿公堂屬無奈
“你們爲什麼不能完成醫院的任務呢?如果完成了指標就可以拿到績效工資了呀。”對記者的這一問題,張厚興回答道:“以我爲例,我一年可以看1800至2000人次的病人。如果對一半病人開CT,僅這一項我就可以增加20萬元到30萬元的年收入,如果再算上爲病人超標準開的藥可以得到的提成,這個數還會增加。這樣的話,我不僅可以拿到績效工資,還可以出國旅遊。”“但是,我不能這樣做啊!和很多病人一樣,我也是農村出身的人,看到他們那樣困難,我只是儘量想辦法幫他們把病治好,而不敢昧着良心掏空他們的錢。”
對於門診部大多數醫生拿不到績效工資的原因,張厚興稱主要有三點:一是部分醫生不願也不忍心去宰病人,沒有超標準給病人開藥;二是藥房的價格比藥店超市的價格貴出好多倍,病人在拿到處方後,直接到外面的藥店買藥,導致處方流失;三是社會上有一些醫托,將病人從醫院拉到社會上的黑診所,導致病源流失。
在向院方申請補發平均績效工資的要求得不到迴應後,6名醫生在今年5月份,向常寧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與自己的醫院對簿公堂,實在是無奈之舉啊!”6名醫生在發出感嘆的同時表示,將繼續在維權的路上走下去。
對於張厚興等人提出的申訴要求,常寧市中醫院委託田亞暉(該院副院長)、劉真濤(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庭答辯。在仲裁答辯書中,常寧市中醫院認爲,6位申訴人要求醫院補發其人均1.95萬元、總額11.7萬元的績效工資缺乏政策、法律依據。而醫院方面制訂的“經濟管理方案”則具有明確的政策法律依據。
仲裁專家
本案仲裁凸顯法律空白
7月18日下午,記者在常寧市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採訪了負責本案仲裁的尹向前。
“這樣的事件在整個醫療界都很少。(這種糾紛)不是我們管轄的範圍,一般不予以受理。”尹向前說,“醫院是事業單位,適用於合同法嗎?不規範;適用於勞動法嗎?它又是事業單位。勞動法沒有涵蓋到事業單位。他們都是醫生,實行的是聘用制。”
尹向前強調,本案其實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的範疇,適用法律非常不明確,凸顯了法律的一個空白點。但他同時承認,這起案件在常寧市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爲了維護雙方的權益,仲裁委最後還是決定受理,並比照《勞動法》的相關條例進行仲裁。
記者問:“最後的結果大概會是什麼樣的?”尹向前說:“我們負責把整個案情提交11個仲裁委員會委員,由11個人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
根據尹向前的介紹,目前此案尚未進入表決階段,表決結果需等一段時間後才能公佈。由於該案是全國類似案件中極爲罕見的一例,尹向前表示仲裁委一定會慎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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