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灰色夏利出租車從寧河縣蘆臺鎮出發,沿寶蘆公路向北駛去,竟一去不返。兩週後,寧河縣一名農民下地幹活時發現了被害司機的屍體……寧河警方接報警後,經全力工作,一舉偵破了此案。
野雞飛向冤魂
今年5月26日,寧河縣一名農民下地開荒種棉花時,發現一隻野雞,於是想逮着這隻野雞打打“牙祭”。於是,這名農民便放下手中的農活,開始捕捉野雞。而就在馬上接近野雞時,野雞竟飛到西關引河北堤一片樹林裏。這片樹林比較偏僻,該農夫跟了進去,並開始仔細尋找野雞。而就當這名農民追到樹林裏一個乾溝時,發現了一具男屍,嚇得他毛骨悚然,拔腿就跑。後這名農民向警方報案。
寧河警方接到報案後,組織警力到現場勘查。經勘查,民警發現死者身上除有刀傷外,頭部有致命鈍器傷痕。在認定爲兇殺案後,警方立案偵查。警方爲查找屍源,把受害者與近日發生的出租車司機李某失蹤案聯繫了起來。通過辨認,死者正是失蹤出租車司機李某。因在現場附近並沒有發現受害人的出租車,警方認定此案爲搶劫殺人案。
查找白褲青年
爲偵破此案,公安寧河分局領導高度重視,抽調精兵強將成立了5·26專案組。分局領導親臨一線指揮,全體參戰民警夜以繼日開展偵查工作。刑偵支隊支隊長和五大隊教導員身先士卒,一馬當先,力爭儘快破案。
專案組根據5·26案拋屍現場位置,將摸排犯罪嫌疑人的範圍重點放在現場周邊的端莊、魯莊、大月河、小月河等村。偵查範圍確定後,偵查員立即蒐集線索、尋找證據。隨着偵查工作不斷深入,偵查範圍從現場中心繼續向外擴展,擴大至西關北引河兩岸各村。與現場接近的各派出所民警也投入到了線索摸排中。爲了給專案組提供有價值的破案線索,寧河派出所召開了所務會,號召全體民警深入到責任區收集線索,對社區有侵財前科的和不務正業、遊手好閒的人員進行摸排走訪,逐人進行調查。責任區民警小張憑藉過硬的基礎工作功底,發現西關村25歲的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曹某曾於1998年11月因盜竊被判刑1年,緩刑2年;2002年7月因破壞電力設施被判刑3年6個月。曹某釋放後,一直不思悔改,不務正業,長期外漂,花錢較大,與其收入不符。寧河派出所及時將民警小張提供的情況反映給了專案組。
參戰偵查員通過向羣衆走訪,也蒐集到一條線索。有羣衆反映,在案發當天,曾看見有一個穿白褲子的青年人開過一輛灰色的小轎車。專案組立即把責任區民警提供的情況和偵查員獲取的線索聯繫到一起,讓民警們查找好穿白色褲子的年輕人。
民警小張再次想到了曹某,因爲曹某平日經常穿一條白色的褲子,小張由此對自己的判斷更加肯定,並將這一情況再次提供給了專案組。在專案組的指揮下,民警獲取了曹某的電話號碼和經常交往的人員情況,並經偵查發現,曹某在案發當天曾在案發地附近出現過。曹某的疑點由此迅速上升。
2006年6月15日,專案組準備對曹某採取行動,可是,此時曹某卻不知去向。責任區民警立即對曹某的行蹤進行調查,並安排專人對曹某家進行監視。在獲知曹某潛回家中後,民警於6月25日早晨,火速出擊,將剛返回家的曹某和居住在曹某家中的刑滿釋放人員孫某一起“請”到寧河派出所進行控制。
獄友聯手行兇
爲突破曹某的心理防線,民警對曹某進行了徹底的瞭解。曹某性格孤僻,與家人和親屬關係冷淡,經常與本村的刑滿釋放人員孫某混在一起,外漂於河北省唐山市蘆臺農場一帶。有時,曹某還與外地獄友勾搭在一起。瞭解情況後,民警開始向曹某展開了強大攻勢,進行突審。儘管曹某百般抵賴,進行狡辯,然而,民警技高一籌。隨着時間的推移,在民警強大的攻勢下和確鑿的證據面前,曹某似針紮了的氣球,軟了下來,無可奈何地低下了頭,承認了夥同獄友搶劫出租車殺人滅口的犯罪事實。
曹某出獄後,無心從事勞動生產,整天無所事事。不思悔改的他漸漸又產生邪念,準備重操舊業,獲取不義之財。此後,他開始和一些刑滿釋放人員聯繫,出沒於蘆臺農場一帶。5月的一天,與曹某一起蹲過監獄的大港區人馬某來到寧河找到曹某。在寧河住了兩天後,馬某便和曹某商量準備搶一輛出租車賣錢。案發當天,他們身帶尖刀,從蘆臺鎮大橋處租了李某的出租車,稱沿寶蘆公路去唐山。司機李某見曹某的口音是當地的,就拉載了曹、馬二人。途中,馬某和曹某又讓司機拉他們去大港。李某遂沿西關村到張標村的引河大堤行進。突然,早有預謀的馬某和曹某,持刀行兇,實施搶車。李某受傷後跑到引河北岸。爲了殺人滅口,心狠手辣的曹、馬二人又追上李某,用石塊砸向李某的頭部,直至李某死亡。殺人後,曹、馬二人將李某的屍首拋到小樹林裏的乾溝,後開車去大港。
到了大港後,馬某很快將出租車以5000元出手,馬某將其中一部分錢交給了曹某,他留下了一大部分。作案後,曹某在馬某的住處躲避數日,然後回到家中。但立足未穩,便被民警抓住。
根據曹某供述,辦案人員馬不停蹄,於深夜趕到大港區對馬某實施抓捕。日前,馬某和曹某均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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