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已在中國工作12年的法國人周怡寧向記者展示她女兒周安娜、周梅蘭的“綠卡”。
走在北京華清園小區周邊街道上,《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感覺最突出的就是像身處異國社區:街頭人流熙攘,身邊不時走過三五成羣的外國青年,其中大多數從長相上不好分辨,但一講話就知道他們是韓國人。
街道兩旁則佈滿了許多韓式商店,餐飲、百貨、酒吧、美容店一應俱全。人行道旁的廣告燈箱中閃爍着韓文的房地產廣告。街頭超市門外一個公共的信息牆上,貼滿了租房和家教的宣傳單,中、英、韓、日文字的都有。進入小區內部,韓式氣氛更加濃厚,低層住戶透過大玻璃貼出的各種韓文廣告清晰可見。小區內還有專門的租房中介公司,租房信息全部用中、英、韓三國文字標出。
這是北京的一角,也是外國人來華就業、求學熱的一個縮影。
一股熱流正越來越明顯,就是來華的外國人正在快速增長中。他們被稱爲城市中的“新外口”。
“中國正在成爲越來越受外國人青睞的求學和謀取職業的目的地。”一些專家學者告訴《望瞭新聞週刊》記者:“不斷開放、快速發展的中國越來越具有吸引力。”
相關專家同時認爲,不斷增長的“新外口”給城市管理帶來全新課題和挑戰,非法入境、居留、就業的外國人逐年增多,外國人在華犯罪苗頭開始出現,一些外國人管理工作中的弊端和矛盾也越來越突出。
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力量”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外國人就業中心主任孫漢德介紹說,中國經濟日益與國際接軌,就業市場就會需要越來越多的外籍僱員。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等地就“新外口”進行專題調查時,聽到幾乎一致的聲音:這些“新外口”越來越成爲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力量”,他們的到來,體現了中國不斷增長的經濟實力和國家魅力。“新外口”們對個人事業的追求與中國的發展進步實現了歷史的“合拍”。中國政府對“新外口”持開放與歡迎的態度。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今年7月6日發佈的數據顯示,近年到上海就業的“洋打工”人數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2000年,外國人在上海新辦就業證4047份,而2005年新增的“洋打工”達18325人,目前在上海就業的外國人約51000人。
據《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瞭解,上海的“洋打工”來自152個國家,他們中近90%的人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不斷增多的外國就業者,爲上海創造出了更多的稅金。上海市稅務部門統計,2004年上半年共有11萬人次外國人在上海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達16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7.9%,納稅額佔到上海個稅總量的14.28%。
廣東省統計局負責人告訴《瞭望新聞週刊》,目前,廣東僅持有專家證的外國專家就有6000多人,而實際上外國專家和高素質就業人員數字可能高達10萬人。這一數字的背後,是在廣東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5.53萬家,世界500強企業已有166家在廣東設立了492家企業。
廣東省在2003年五一前夕還評出一位“老外勞模”,當年62歲的日本人門脅轟二在被評爲廣東省三年評選一次的“勞動模範”。廣東省政府在對他的表彰中評價:“門脅轟二,爲廣州本田乃至廣州汽車工業的發展作出了較大的貢獻。”門脅轟二表示:“在日本沒有勞模稱號,這讓我很吃驚,也覺得很光榮。”
經公安部授權,浙江義烏市成爲中國首個可以直接辦理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的縣級城市,而這一權限原來必須屬於地級以上的公安機關。爲什麼要“下放”權限,就是因爲外國人成爲義烏小商品流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義烏現有境外商務機構500多家,涉及36個國家和地區,總數佔浙江省的1/3;來自137個國家和地區的近8000名外商常住此地採購商品;每天有2000多個國際標準集裝箱將商品發送到世界各地。
來華就業熱進一步催發來華求學熱,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外國留學生的教育成爲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來自教育部的數據顯示,2005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來華留學生數量最多、生源國家數量最多、就讀學校數量最多的一年。2005年,各類來華留學人員總數達到14.1萬餘人,比上年增長了27.28%。其中,學習漢語類的留學生人數爲86679名。
爲了鼓勵更多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和就業,2004年8月,公安部與外交部頒佈實施了《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截至2005年9月30日,共有來自美國、加拿大、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等33個國家的649人取得了被稱爲中國“綠卡”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各地政府也從服務“新外口”出發,創新地實施了一些舉措。在江蘇崑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今年年初將外國員工納入了當地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凡持有《外國人就業證》,未達到國家和江蘇省規定的退休年齡,並在崑山工作的外國人,可以自由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並享受相應待遇。加拿大籍的王川和來自孟加拉國的胡塞就是崑山市首批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國人。
無法確切掌握的“新外口”數量
去年7月,廣西柳州市公安局發現,柳州市某演藝吧僱傭了某國一名男青年,並簽有演藝合同,每晚到演藝吧歌舞表演2個小時,支付250元。據調查,這名外籍男青年是以商務名義入境的,到演藝吧演出屬非法就業行爲。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調查發現,這一現象遠非偶然。大量在華外國人的居留狀況和數字不清,尤其是“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人員的增多,成爲“新外口”的一個巨大管理漏洞。
擁有51個一類口岸、99個二類口岸的廣東省,去年經各口岸入出境的外國人達850萬人次,在廣東臨時住宿登記的外國人120多萬人次,登記在冊的常住外國人42436人,但這一數據應該存在不小的誤差。比如,廣州的登記外國人爲70多萬人次,但去年公安機關的摸查卻發現實有110多萬人次。相關專家分析,產生誤差的因素很多,比如旅館登記,往往是一個外國人登記,卻住了很多個外國人。由於一些來自經濟欠發達國家的人大多住很便宜的旅館,這類旅館的登記又很不嚴格。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供的數字顯示,2005年持一年期簽證來京、有正當職業的外國人在7萬左右,這7萬人中不包括使館外交人員7000人。但《摻望新聞週刊》記者調查發現,在北京的“新外口”遠不止這一數字。
北京市公安部門解釋說,目前持訪問、旅遊(包括探親)短期簽證來京人數每年增速在10%~15%,從2002年的220萬到2005年的310萬人次,這種簽證一次三個月,可延期一年。雖然沒有算入常住人口中,但其中許多人來華頻繁,事實上已經形成了在華常住的事實。
在北京的外國人也開始從相對聚居向散居轉變。在京外國人傳統上形成四大聚居區域,即:朝陽區麥子店形成了高檔國際社區、海淀區語言文化大學附近形成了留學生聚居區域、望京地區的韓國人聚居區、順義後沙峪地區等。但近年來,隨着我國對外國人居住限制的放寬,以及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在京外國人流動日益頻繁,逐漸從涉外賓館飯店走進了社區,目前在京外國人的居住區域已經越來越分散,中外混居的特點日益明顯。這些,也都給“新外口”的人數統計帶來相應難度。
不可小視的“新外口”違法犯罪隱憂
入境外國人大量增加,尤其是在進入新世紀後的急劇上升後,一些從事在華外國人管理與研究的專業人士敏感地發現了一系列隱憂,一些外國人在華從事非法活動,甚至犯罪行爲的報道開始初露端倪。
2005年3月28日,山東青島警方向外界公佈了韓國人金權在非法經營地下錢莊一案,這是中國破獲的首起由外國人在中國非法經營的地下錢莊案,也是中國境內首個跨境非法交易的地下錢莊,涉案金額達4.4億多元人民幣。
上述案件的出現並非偶然。根據公安機關的分析,外國人在華違法犯罪從整體情況來看並不嚴重,但其逐年增多的趨勢值得注意。
廣東省發現和查處的“三非”外國人逐年增多,2001年共查處2442人,2002年查處4405人,2003年查處4687人,2004年查處5435人,2005年查處6362人,平均年增長率達40%。
在廣東去年查處的“三非”外國人中,絕大多數屬過失性的輕微非法居留,爲5548人,佔總數的87.2%;惡意非法居留人員814人,佔總數的12.8%,其中情節嚴重被拘留審查的293人,佔總數的4.6%。從犯罪類型來看,多數是由於經濟能力不強而從事詐騙、偷、搶爲主,也有一些人涉及販賣毒品、殺人、強姦等惡性犯罪。今年4月份,廣州中級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一宗三名伊朗人和一名阿富汗人假冒國際刑警搶劫外國人的案件。
對大量外國人入境帶來的一些負面問題,中國公安機關從來沒有放鬆過管理和打擊,而且也正在進行着一些與時俱進的探索與改變。新出臺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就規定,外國人若有觸犯治安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爲將被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
公安部的有關官員在出臺這部法律的新聞發佈會上對媒體說,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原先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比,一個重要的區別就是新法賦予了公安機關更多的處罰權限和手段,如對違法的外國人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
相關官員告訴《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就目前來看,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治安違法行爲中,比較多的是賣淫嫖娼、盜竊、毆打他人等行爲。過去基層公安在處罰外國人時有很多不便,在執行上有一定困難。新法實施後,對外國人依法決定警告、罰款、行政拘留,並附加適用限期出境、驅逐出境處罰的,公安機關將在警告、罰款、行政拘留之後再執行限期出境、驅逐出境。在操作程序上,對外國人需要依法適用限期出境、驅逐出境處罰的,由承辦案件的公安機關逐級上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權的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由承辦案件的公安機關執行。
“新外口”管理的諸多瓶頸亟待突破
一些專家與基層幹部認爲,當前“新外口”的管理工作仍面臨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隨着中國經濟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新外口”來華,我們應當在繼續保持改革開放的前提下提前做好相關的調查研究與工作安排。目前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矛盾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一是法律滯後以及部分法律涉外條款衝突、脫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於1986年初施行,其實施細則於1986年底通過併發布,至今已有20年時間。期間,僅實施細則於1994年7月份進行過一次修訂。因此,法律中的一些內容已相當滯後。
比如,現行的法律中沒有規定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外管職責,只明確由公安、外交來管理出入境,但是外國人入境後發生了問題應該由誰來管並不明確。同時,工商、勞動、民政、衛生、人事等部門在行政管理中運用的涉及外國人的法律法規,往往與外管法衝突、脫節。
對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我國內地只有一般的行政處罰,而且力度偏輕。比如法律規定外國人在我國非法居留處罰5000元封頂。再比如非法就業,在法律中並沒有規定,只是在實施細則裏增加了處罰1000元以下的規定。而同樣是外國人非法就業,在澳大利亞被查獲將處一萬美金的處罰,還要償清政府的工作費用,在香港還能判刑兩年。這也是造成外國人非法就業問題在我國長期存在的一大原因。
二是職責不清、配套制度不全。由於法律規定不明確,配套制度不全,使一些政府職能部門不履行與外國人管理有關的工作職責,公安作爲外國人管理的“兜底”部門,面臨不少新增的負擔。比如民政部門的收容救助機構不願意收容救助流浪外國人;衛生部門對患有艾滋病等嚴重傳染疾病的外國人不願意救治,這些都迫使公安機關不得不將這些外國人長時間留在辦公室看護,直至遣送出境。記者調查瞭解,廣東去年就處置了兩個美國的、一個法國的以及好幾個非洲國家的精神病人。這些外國人如果送醫院,醫院要收錢,公安沒有專門的這項經費,而外國使領館在覈實身份時又很慢,遣返週期長,留在辦公室看護給公安機關造成了很大的負擔與困擾。
三是一些重點國家公民申辦簽證過於寬鬆,給“三非”外國人以可乘之機。當前,我國駐外機構審發籤證多數是僅憑申請人所持的中國內地邀請函,但是,目前這類邀請函很多,其真僞難以審覈,外交部門和公安部門又沒有建立定期的情況通報制度,致使不少外國人輕易取得簽證入境。
邀請函目前是由外經貿部門專門的處室在審查,但由於他們人手有限,難以實施嚴格審查。於是,一些內地企業與單位抓住這一點,發邀請函比較隨意,甚至有些企業通過售賣邀請函,與違法中介共同獲利。
一些外國人管理的專家與基層工作者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儘快針對上述新問題展開調查研究,尋找有效的解決辦法。他們結合當前的實際情況,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是推動立法,專題協商。建議進一步修訂完善有關外國人的管理法律,解決相關的法律衝突、脫節問題;二是要儘快建立公安、工商、民政、衛生等部門的分工負責體系,理順關係,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三是簽證共管,信息共享。建議公安部與外交部協商建立重點國家人員“雙保險”入境許可制度,以及定期工作會商和簽證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共同研究從源頭上減少違法犯罪外國人入境數量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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