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來津男子在本市河東區爬窗入室盜竊居民財物,並與他人合夥用所盜銀行卡購買了兩臺筆記本電腦,隨即竄至北京銷贓。而此時,警方已向各地發出了協查通報,兩名竊賊很快落入法網。
7月9日下午4時許,陝西省來津打工人員李某騎自行車閒逛至河東區和平村某居民區時,看到二樓一家住戶的鐵護欄沒有封頂,並且從樓道小窗戶爬上護欄十分方便,於是來到住戶門前,敲響了房門。在確定家中無人之後,李某放心大膽地從樓道小窗戶爬上護欄,輕而易舉地拉開了沒有鎖的塑鋼窗,進入室內實施盜竊。李某翻箱倒櫃搜出現金700餘元和一個裝有銀行卡的小紙袋。逃離現場後,李某將現金塞入自己腰包,琢磨起了銀行卡。略懂相關知識的李某知道這種卡通常設有密碼,不能從銀行直接取錢,只能在商場購物消費,於是準備將卡扔掉。但就在扔卡之前,裝卡紙袋中竟掉出了一張寫有密碼的紙條。
半小時後,李某來到和平路某商家,挑選了一款數碼相機。心情忐忑的他來到銀臺前,將卡遞給了收銀員,並做好了一旦露餡撒腿就跑的準備。但是,一切進行得很順利,李某輕而易舉地買回了相機。李某通過查詢發現卡中一共有15700餘元,這令他亢奮不已,急忙趕回租房處。
躺在牀上的李某擺弄着到手的相機,繼續策劃着下一步的計劃。他決定用銀行卡購買價值高、易攜帶、易銷贓的筆記本電腦,再轉手出售獲利。李某自知缺乏電腦知識,於是想到了與其同租房屋並略通電腦知識的打工仔魏某。當晚,李某向魏某講述了自己的經歷和想法,二人一拍即合。
次日一早,李某和魏某來到鞍山西道某電腦銷售店,用卡中剩餘的錢購買了單價5700餘元的筆記本電腦兩臺。狡猾的二人並沒有就地銷贓,而是匆忙趕赴火車站,登上了開往北京的列車。下車後,李、魏二人並未急於銷贓,而是用剩餘贓款揮霍了一番。但是,令李、魏二人沒想到的是,本市河東警方早已將李某盜竊一案上網,並向各地發出了協查通報。昨日上午11時許,就在李、魏二人攜帶電腦竄至中關村某電器城準備銷贓時,被當地警方看出破綻。在將二人傳喚後,北京當地警方與我市警方取得了聯繫。河東警方當日便將李、魏二人接回審理。審理中,二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民警隨後從李某租房處起獲了李某購買的數碼相機。現二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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