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打一次架的成本是多少嗎?昨日,記者在烏魯木齊新市區公安分局河南路派出所公示欄上,就看到了警方爲打架覈算的一筆成本賬。據瞭解,這種由派出所公示打架成本的現象在烏魯木齊市尚屬首次。
河南路地區個體戶王某前不久因買賣糾紛將他人打傷。經調查取證,警方對王某的行爲作出裁決:因毆打他人、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對王某行政拘留20日、處1000元罰款。
河南路派出所在公示的打架成本中這樣寫道:王某辛苦一天,平均每天可掙人民幣50元,一個月最多可掙1500元。王某因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被行政拘留20天,這樣王某在行政拘留期間就損失1000元,再加上罰款1000元,共損失2000元。
同時由於毆打他人,給他人身體造成傷害,受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其賠償的計算方法: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另外,如果毆打他人經法醫鑑定,受害人的傷勢爲“輕傷”或“重傷”,行爲人就觸犯了《刑法》,根據《刑法》234條之規定,輕傷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瞭解,河南路派出所自從公示打架成本後,以往每個月可受理60至70起打架糾紛案件,現在減少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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