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未婚產下男嬰,在害怕丟臉和無力撫養的雙重壓力下,父親竟親手將男嬰活埋,幸虧好心市民及時發現,新生嬰兒最終免遭厄運。記者昨日獲悉,活埋小渝志航的兩兇手受到法律制裁:生母曹芳、外公曹忠(均系化名)被渝北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捕。
案發後,渝北警方賡即將曹家父女抓獲。據24歲的曹芳交代:去年10月,曹芳與張孟確立戀愛關係,二人隨後同居。2個月後,二人因感情不合分手。今年1月,曹芳發現自己懷孕了,但她沒有把此事告訴任何人。7月9日上午,曹芳在自家廁所生下孩子。在父親的逼問下,曹芳講出了未婚生育的實情。
曹芳稱,她恨張孟,且自己無撫養能力,未婚生子又很丟臉,遂產生了把嬰兒活埋的想法。曹忠認爲女兒沒有工作,確實養活不了小孩,遂商量“娃兒要麼送人,要麼活埋”。次日凌晨2點,曹某用菜刀在龍溪鬆橋支路某家屬區內的一塊綠化地挖了一個坑,並將嬰兒光身埋進此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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