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陝西省華陰市高家村59歲的村民董生鑫領着記者來到村旁一塊名叫鹿泉的高地。華陰市2003年8月遭受特大洪災至今,董生鑫和鄉親們一直嚮往在這塊遠離洪水的“安全島”上遷建新居,但他們的搬遷夢卻年年落空。
隨着渭河流域又一年汛期來臨,華陰市災後重建工作中出現的這一怪現象再次引起當地羣衆質疑:爲何災後異地搬遷安置工作進展如此遲緩?爲何國家下撥的5906萬元應急遷建資金“沉睡”至今未發放?
受災農民盼安居應急資金“睡大覺”
2003年8月,罕見的特大洪災席捲渭河流域,華陰市有11個行政村被淹沒,3474戶、1.379萬受災農民無家可歸。洪水退後,當地政府提出對11個重災村進行整體搬遷並請求國家支持。隨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急件”將5906萬元移民遷建補助資金下撥到陝西,按照戶均1.7萬元標準專項用於華陰市3474戶受災農民異地遷建安置。其中1.5萬元用於補助農民建房;0.2萬元用於公用基礎設施建設,並規定用於農民建房的補助資金“不得滯留、侵佔或挪用”。
56歲的華西鎮羅西村農民郗新繼清楚地記得,分洪時華陰市一位領導在渭河支流方山河河堤上拍着胸脯向農民保證:“水退後每一片瓦政府都會補償。”如今洪水退去後的第三個汛期又到了,農民仍沒有得到這筆建房補助。
今年2月,根據羣衆反映,發展改革委調研組赴華陰調查後發現,這筆“應急資金”竟然一直“躺”在各級政府賬戶上“睡大覺”。其中4718萬元在陝西省財政專戶,938萬元在華陰市財政局,250萬元下撥給了負責搬遷安置的華陰市移民局。到今年7月20日,發到受災農民手中的建房補助資金只有51.9萬元,不足國家下撥資金總額的1%。
負責搬遷安置工作的華陰市移民局解釋說:這筆遷建資金不是救災資金,使用原則是“不遷不補”。現在大部分受災農民不願搬遷,所以不能發。
據華陰市移民局介紹,2003年洪災後受災農民都表示願意搬遷。但2004年,市裏對3474戶受災農民搬遷意願進行調查,收回調查問卷2559戶,其中願意搬遷的僅有699戶。2006年3月,市裏再次調查時,原來願意搬遷的699戶減少爲139戶。
華陰市一直強調,不能違背羣衆意願搞強制搬遷。但有的受災農民卻披露了這樣一件事:爲“配合”市裏的工作,2004年,華西鎮組織人員統一替受災農民填寫了搬遷意願調查表,“表示不願意搬遷”,爲上級決策提供虛假信息。
讓流離失所的受災農民儘快安居是當地政府的職責,但華陰市有關部門卻在災後搬遷安置工作中“打太極”。2003年底,發展改革委就將5906萬元遷建資金下撥到陝西。但直到2004年8月,華陰市纔拿出首期工程實施方案。10月,華陰市開始建設首期遷建工程,倉促規劃了3個安置點,此後半年時間,只墊起華西移民新村安置點110畝地面,另外2個安置點至今仍是“畫餅”。華陰市報批的3474戶受災農民異地搬遷安置計劃,建設工期爲2003年至2004年。從2003年10月至今,在長達30多個月的時間內,華陰市組織搬遷建房的受災農戶只有52戶。
華陰市一位知情幹部說,市裏沒有科學、完善的搬遷計劃,因此資金下達後未向羣衆宣傳。後來在羣衆上訪、媒體報道和上級部門追查壓力下才倉促啓動搬遷工程,“工作推一步動半步,資金髮一發停一停。”
農民搬遷無着落市裏忙着建大樓
與災後受災農民遷建工作遲遲沒有進展形成反差的是,華陰市由地方財政投資近1600萬元建設的市委、市人大新辦公大樓卻迅速竣工。
中央規定,要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建設。確屬必須建設的,需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而華陰市委、市人大超標建設的辦公樓,僅經渭南市發展計劃委員會批准。渭河洪災發生時,辦公樓只完成了地基工程,災後華陰市抓緊建設,2003年12月主體工程封頂,2004年11月竣工,2005年4月投入使用。
洪災過後,上級曾要求華陰市落實堤防整治、道路建設等災後重建地方配套資金1233萬元,華陰市沒有落實。受災農民反映資金緊張、搬遷困難多,希望政府協助貸款,華陰市置之不理。而市委、市人大超標準建設辦公樓,華陰市先後撥付資金1550萬元。
“市裏有錢蓋樓,農民無錢建房。”由於信息不透明,一些受災農民懷疑國家撥付的遷建資金被挪用,不斷上訪。華陰市一位老幹部說,在多數受災農民未得到妥善安置情況下執意蓋辦公大樓,這是對羣衆疾苦的麻木不仁。
華陰市計劃搬遷安置的受災農民中,許多人曾是爲國家建設做出重大貢獻的農民,由於多次搬家和遭遇洪災,不少人家貧如洗。7月14日,記者來到華西鎮華西移民新村安置點,看到原本應當劃撥給受災農民建房的土地,被髮包出去種上了玉米。有農民向記者反映,政府原來承諾的水、電、路等“三通”工程沒有按時落實,在安置點吃的是苦鹹水,走的是泥濘路,用的是高價電。許多原計劃搬遷的受災戶看到安置點環境太差,開始等待觀望不敢搬遷。
實事要辦好解鈴還須繫鈴人
國家下撥的應急遷建資金本是件暖人心的事,反而成爲近幾年當地幹羣關係緊張的焦點,成了窩心的“冰坨”。面對這一難吞的“苦果”,華陰市委、市政府在給上級部門的彙報材料中認爲:最根本原因是“羣衆不願搬遷”,最大的教訓是“做羣衆工作不深不細”。
良坊村陳思宗等受災農民說,不願意搬遷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規劃的安置點不切實際,一是安置點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高程,比現在的村址還低窪;二是選址沒有從方便生產、生活出發,捨近求遠,舍高就低。農民董生鑫說,政府規劃的搬遷安置點是距村子不足100米遠的一塊窪地,1996年和2003年洪水來臨時,最先淹沒的就是那裏,這不是搬遷是刁難。夫水鎮託西村老黨員李萬玉反映,洪災時託西村平均水深1.7米,華西村平均水深1.2米,政府安排我們搬到華西村移民新村,從防洪角度講根本沒有多大區別。
發展改革委調研組經實地調查後認爲:華陰市制訂的搬遷實施方案可行性差,安置點灘面高程低於曾被洪水淹沒的現有村莊,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受淹問題。同時,華陰市在重建問卷調查中設計了幾個與國家政策相背的選項,給異地搬遷也造成不利影響。
發展改革委調研組還查實,華陰市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在受災農民異地搬遷安置工作中存在失誤,遇到困難後沒有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問題,而是一直拖着,致使工程沒有進展。渭南市移民局工會主席李萬明指出,幹部不能以尊重羣衆意願爲藉口諉過卸責。一味強調受災農民不願搬遷客觀理由,不積極主動化解影響羣衆搬遷的實際困難,就不是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就難以贏得羣衆的信任。
受災農民苦等、苦盼近3年了,國家幾千萬元遷建資金還要“沉睡”到何時?受災農民的搬遷安置問題何時妥善解決?人們期盼當地政府能及早給出一個答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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