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本市法院系統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與審判工作緊密聯繫起來,並以此引領、指導審判實踐,強化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爲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努力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高院在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中,緊密聯繫法院實際,認真查找認識上的差距,嚴格制定整改措施,把提高思想覺悟和解決審判中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在全院開展大討論,着重解決在審判工作中如何貫徹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問題。行政審判工作直接體現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衡量公民權利的保障程度。市高院在行政審判中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協調,增強理順和處理好各種社會關係的能力,增強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的能力,防止就案辦案,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着眼於矛盾糾紛的妥善實際解決,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同時加強對涉及城市規劃建設、“三農”、行政許可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審理,加強對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羣體性、集團性行政案件的審理,充分發揮行政審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在民事審判中,法官們注重嚴肅執法與化解矛盾的統一,採取靈活多樣的調解方法,耐心細緻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大訴訟調解的力度。日前,市高院成功調解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糾紛案。法官們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十餘次召集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坦陳雙方的利弊得失,使雙方認識到各自的利益所在。在法官們的多次努力之下,終使案件得以圓滿解決。在達成調解協議的當天,原告長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便全額拿到了4400多萬元的工程欠款。今年1至7月,民一庭調解撤訴方式結案數與去年同期相比,調解撤訴率提高了25%。
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市高院審判監督庭對去年審結的再審案件進行了調研評查。他們樹立正確的再審、改判觀念,嚴格界定與把握啓動再審程序的事由,堅持依法辦案併力求取得最佳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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