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西站了解到,該站安檢人員昨天查獲了一條無任何合法證明的活鱷魚。令人驚訝的是,這條鱷魚竟然只用簡易的尼龍袋裝着,並與其它動物分別放在兩個旅行袋裏。
據天津西站派出所值班人員介紹,昨天晚上,兩名外地乘客攜帶兩個旅行袋經過安檢處時,X光機屏幕顯示其中有鱷魚狀物體。安檢員立即打開其中一個旅行袋查看,只見一條身長約70釐米、全身灰色的鱷魚放在尼龍袋中,其嘴巴被黑色膠布緊緊捆綁着,鱷魚不時扭動着身子,同時發現一條約20釐米長的蜥蜴。另一個旅行袋裏還發現了龜、蛇等動物。安檢員表示,因鱷魚生性兇殘,如此簡易裝載,一旦鱷魚掙脫束縛,後果將不堪設想。因這兩名乘客無法提供鱷魚的任何合法飼養和運輸證明,最後安檢人員按規定將鱷魚等動物移交本市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處理。
今天上午,接到報告的市水產局已經派專人前往西站,就鱷魚、蜥蜴、龜、蛇等動物來源,是野生還是養殖等問題開展調查。截至記者發稿時,調查還在進行。
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有關負責人指出,根據國家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若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的或者地方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相當於實物價值10倍以下的罰款。本市已正式出臺了《天津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從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規定,若運輸、攜帶、郵寄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出市,應當持有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運輸證明,違反者將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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