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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之日起,就非常重視加強革命紀律,並嚴格執行統一的紀律,這是人民軍隊區別於一切舊式軍隊的顯著標志。
1927年9月,毛澤東領導湘贛邊界秋收起義時,就要求部隊官兵對待人民羣衆說話和氣,買賣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罵人。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縣荊竹山動員部隊向井岡山進發時,規定了三項紀律:行動聽指揮,不拿羣衆一個紅薯,打土豪要歸公。1928年1月,部隊進駐遂川縣城,分散到縣城周圍農村發動羣衆時,提出了六項注意: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同年3月間,部隊到達湖南省桂東縣沙田村,毛澤東向全體官兵正式宣佈三大紀律六項注意。三大紀律是:行動聽指揮,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打土豪要歸公。六項注意是: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從而奠定了紅軍統一紀律的基礎。
1929年以後,根據形勢的發展和部隊的實踐經驗,又將“行動聽指揮”改爲“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改爲“不拿羣衆一針一線”,“打土豪要歸公”改爲“籌款要歸公”,後又改爲“一切繳獲要歸公”。六項注意也逐步修改補充成爲八項注意: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1947年10月10日,毛澤東起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新頒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對其內容作了統一規定。這就是我軍現在執行的並譜成歌曲傳唱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言簡意賅,包含了豐富而深刻的思想內容。不拿羣衆一針一線的嚴格紀律,以及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等具體要求,體現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性質、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和軍民一致的原則,表明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一支無產階級的新型人民軍隊。一切行動聽指揮體現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和人民軍隊內部下級服從上級的指揮關係,是達到全軍高度集中統一,保證軍隊執行中國共產黨的路線,勝利完成各項任務最基本的紀律要求。一切繳獲要歸公,體現了人民軍隊的共產主義思想道德和在革命戰爭中必須充分利用繳獲敵人的物資發展壯大自己的原則。不虐待俘虜的規定,體現了無產階級解放全人類的政治胸懷、革命人道主義精神和瓦解敵軍的原則。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是軍隊戰鬥力的重要因素。它對於加強軍隊建設,密切軍民關係,增強官兵團結,奪取革命戰爭的勝利,起了重大的作用。人民解放軍官兵來自人民,具有高度的革命事業心,自覺地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作爲行爲規範嚴格遵照執行,從而獲得了全國人民的真誠擁護和歡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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