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幫’這個案件是個典型的“打早大小”的案件,看他們制定的幫規、和目標,以及他們的訓練計劃,就知道他們跟一般的惡勢力團伙還不太一樣。如果是不及時地把這個團伙打掉,讓他們發展下去,肯定就會朝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方向發展。”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副局長趙南方告訴記者,這件案子在取證方面跟其他的涉惡犯罪團伙不同,取證沒有受到太大的阻力,難度就在追逃和固定證據方面。
“王鵬蘇組建的“天狼幫”,雖然從個案來將,只是做了兩起搶劫案,但從它的各方面性質來看,他這個團伙很不簡單,是一個明顯的涉惡犯罪團伙。我們在固定證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爲法庭的審判,提供足夠的依據。”趙南方告訴記者,按照全國的統一部署的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紅塔區公安分局也是實行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制度,在全區內開展了大力度的打擊行動。目前已鎖定的4個惡勢力團伙已基本肅清,其中還包括1件省公安廳督辦案件。
“掃除惡勢力團伙對社會治安穩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惡勢力是不受人喜歡的,在取證方面,老百姓都非常支持。”趙南方說,在掃除了紅塔區的4個惡勢力團伙後,社會治安有非常明顯的改變,老百姓對當地的公安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
“目前,我們還加強了各方面的信息整合,一旦發現有形成惡勢力的苗頭,我們就會主動出擊,不讓它形成氣候,以免老百姓受到更多的侵害,以及爲將來的工作增加難度。”趙南方說,其實在專項行動前,紅塔區就注重這方面工作,“天狼幫”被掃除,就是在專項行動開展之前。
我省已掃除55個惡勢力團伙
自今年2月份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黑除惡專項行動後,雲南省委、省政府也隨即部署了相關工作,到目前爲止,雲南省公安機關已成功打掉55個涉惡勢力團伙,有723名犯罪嫌疑人落網。就我省目前打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記者採訪了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打黑除惡辦公室主任杭林濤。
記者:我省打黑除惡工作都取得了什麼樣的成果?
杭林濤: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在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突出重點,全警動員,主動進攻,截止到7月底,全省工打掉惡勢力犯罪團伙55個,其中省公安廳列爲督辦的團伙案19個,已破獲了16個。昆明打掉了14個,玉溪打掉13個,曲靖打掉10個,紅河打掉8個,昭通打掉6個,思茅、臨滄、楚雄、德宏各打掉1個。全省共抓獲犯罪嫌疑人723名,逮捕368名,移送起訴219名;破獲各類案件663起,繳獲非法所得100萬元,收繳各類槍支29支,制槍工具一套,軍用子彈75發以及一批管制刀具。此外,各級公安機關邊摸邊打,切實把本地黑惡勢力團伙納入視線,截止目前,全省已有14個州市排查出惡勢力團伙或線索85個(條)。
記者:我省目前打黑出惡專項鬥爭面臨的形式是什麼樣的情況?這些團伙都有哪些特點?
杭林濤:今年以來,全省打黑除惡工作開局良好,進展順利,但從當前反映出的黑惡犯罪情況來看,雖然沒有發現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但惡勢力犯罪情況不容樂觀。首先,惡勢力犯罪具有區域性,經濟相對發達州市發案數所佔比例較大。從全省查獲的55個惡勢力犯罪團伙情況來看,多集中在昆明、玉溪、曲靖、紅河、昭通等地,這五個地方共查獲了51個惡勢力團伙,佔了全省查獲總數的92.7%。另外,城市仍然是惡勢力犯罪的高發區。這55個團伙當中,有41起是在城市發案。還有,惡勢力團伙多爲臨時糾合的鬆散形團伙。從已破案件情況來看,所打掉的犯罪團伙中,成員多爲社會閒散人員,大多是臨時糾合作案。但他們的侵害個體卻具有廣泛性,車站、礦山、海鮮市場、農貿市場、花卉市場、水果市場、日用品批發市場等行業,以及賓館酒店、歌舞廳、夜總會等高消費娛樂場所都已成爲惡勢力團伙選擇作案的目標。
記者:除了個地公安機關組織行動外,省公安廳有沒有統一組織行動?
杭林濤:4月初,省公安廳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在全省重點地區組織開展爲期8天的集中統一行動。在行動前,省公安廳打黑辦專門組織力量進行調研,結合各地情況,確定了集中統一行動的重點州市、主攻目標和抓捕對象。通過集中行動,打掉了惡勢力團伙14個,抓獲成員270名,破獲各類案件191起,帶破刑事案件77起。集中行動主攻目標的10起督辦案件已成功破獲7起。
記者: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的主要困難是什麼?
杭林濤:最大的困難是取證工作。惡勢力團伙都會有一個成長期,在成長期內,他們的犯罪形式很多都是治安案件,如果信息整合不好,但從個案的角度來處理,很多都不能構成刑事案件,很難處理。另外,在查找惡勢力團伙前期的犯罪證據方面,都有很大的困難。
記者:我省有沒有發現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情況?
杭林濤:目前還沒有發現,“保護傘”大都是與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相結合,到目前爲止我省還沒有發現涉黑勢力的犯罪團伙。但我們在工作中都注重這方面的情報收集,一旦發現,我們將堅決打掉。
記者:我省打黑除惡工作的下一步重點是什麼?
杭林濤:我們將進一步強化“信息強偵”的意識,逐步建立刑偵、治安等多部門及時互通情況,共享違法犯罪信息的資源平臺,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把握同涉黑涉惡犯罪鬥爭的主動權,及時把犯罪組織消滅在萌芽狀態。此外,因我省的地域特徵,決定了雲南刑偵部門也成爲緝毒的一個主力軍,我們將加強案件之間信息線索的交流串並,將打黑除惡與緝毒工作結合,突出我省列爲特點,打出我省打黑除惡的亮點。
他綽號天狼,與一朋友用12000元起家,建立了天狼幫,想成爲玉溪最大的黑幫後,最終成爲雲南黑道魁首。8月4日,記者在峨山縣公安局,採訪了天狼幫老大王鵬蘇,瞭解到天狼幫的組建過程。
建幫:2個小青年湊了12000元
2006年6月20日,1981年出生的玉溪市紅塔區籍男子王鵬蘇在家人的陪同下,走進了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區分局紅塔山派出所的大門,他是來投案自首的。他在2005年2月初組建了“天狼幫”後,剛實施了2起搶劫,就被玉溪市公安機關破獲,他在外面逃亡了1年多,迫於壓力,最終投案自首。
王鵬蘇的“天狼幫”是靠12000萬元起家的。2005年2月初,王鵬蘇邀約盧雙臨在玉溪紅塔區成立“天狼幫”,兩人湊了12000元做爲活動經費,在玉溪彩虹小區租賃了一層民房作爲活動場所。
招“兵”:跑到職介所招來3只“狼”
隨後,兩個人到玉溪職業介紹所招納幫會人員。
“我們在多個職業介紹所登記,我們登記招聘的是保安人員。”8月4日,記者在峨山縣公安局看守所內採訪了綽號天狼的“天狼幫”幫主王鵬蘇。王鵬蘇和盧雙臨在職業介紹所內招了5個人,經過一番選擇,他們最終留下了李進忠、郭宏偉、張春平三人(均被判刑)入夥,並分別給他們起綽號爲“野狼”、“風狼”和“山狼”,而盧雙臨的綽號爲“怒狼”。
王鵬蘇要求所有幫衆平時都是以綽號相稱,不能直接稱呼對方的名字,也不能打聽幫中成員的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按照王鵬蘇的說法是,防止以後有人出事供出其他人。
訓練:練完雙截棍還學五步拳
招到成員後,王鵬蘇組織所有的人都住進他租賃的房屋,統一購買了被子等日常生活用品,要求團伙成員統一食宿。另外,王鵬蘇還到通海買來了管制刀具、雙截棍、電棒、啞鈴以及望遠鏡等訓練器材,組織團伙成員在住所以及紅塔區城郊的田地內進行訓練。除了跑步和蛙跳等體能訓練外,王鵬蘇還親手指導團伙成員練五步拳、擒拿格鬥以及散手等項目。王鵬蘇告訴記者,功夫是他在四川學的。
“在他們的住所,我們還繳獲了一些跟搶劫有關的光碟。”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王鵬蘇團伙成員的訓練還有如何實施搶劫、搶劫後如何逃避追捕等戰術訓練。據被抓的團伙成員交代,王鵬蘇經常組織他們看與搶劫有關的光碟,並分析光碟中搶劫過程的得失,摸索經驗。
幫規:失手後“叛變”就死路一條
爲了保證自己的組織,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運轉,王鵬蘇制定了森嚴的幫規,以及等級享受的方案。玉溪市公安機關在“天狼幫”的住所的牆上,查獲了幾張寫有字的紙張。其中一份是“天狼幫”的幫規,共有17條。《幫規》中的錯別字非常多,通過雲南方言的音譯,記者大致瞭解了其中的意思。部分條規如下:
帶幫外任何人來組織內部或基地扣20分;萬一失手的情況下,出賣組織的任何消息和任何組織內部的人員下落,死路一條;得到組織的任務後,沒有得到組織批准的情況下,私自離開和無故消失,扣40分,並家法處理;在沒有得到組織的同意情況下,不帶任何器械出門和任何人打架鬥毆,否則扣10—30分……
《幫規》中的家法是指團伙中的所有成員,對被罰者實施5個巴掌的懲罰。
分贓:“將軍”坐寶馬“小兵”住宿舍
而《幫規》中所謂的分數,是“天狼幫”成員的收入量尺。在另一份繳獲的紙張中,對團伙成員的等級以及如何分配利益,做了一個標註。從上而下分成6個等級,分別爲狼將軍、狼上帥、狼中帥、狼少帥、狼士兵、小狼兵。從狼士兵往上放有資格分配利益,從狼將軍到狼士兵的分數標註分別是600分、500分、400分、300分和200分,相應的金額標註分別是21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和300元。
除了每月的收入標註外,該團伙還確定了根據級別享受不同等級的待遇,最高的享受寶馬車和一棟120平米的商品房,最低的住集體宿舍。
出師未捷“狼”遭斬
“天狼幫”的成員進行了將近2個月的訓練後,開始搶劫行爲。不料,剛作案兩起,就被警方破獲。
逃亡一年後,“天狼幫”幫主王鵬蘇投案自首。爲什麼組建天狼幫?他說,是爲了讓家人接受女朋友。
兩次搶劫爲檢驗訓練水平
在森嚴的幫規約束下以及巨大的利益誘惑下,“天狼幫”的成員進行了將近2個月的訓練。王鵬蘇認爲時機已基本成熟,加上先前湊的12000元已基本花光,2005年3月27日,他組織盧雙臨、張春平、李忠進、郭宏偉四人,當晚躥至玉溪市紅塔區紅塔集團森林公園內,採取持刀威脅、捆綁、用膠帶紙封嘴等手段對到森林公園遊玩的蘇某、朱某一對戀人實施搶劫,搶得3000元現金以及價值1500元的手機、戒指等物。
2005年4月12日晚上,“天狼幫”成員躥至玉溪市紅塔區紅塔集團森林公園內,持刀搶劫了在公園內遊玩的曾某和唐某,搶得了500元現金和一部價值400元左右的小靈通。
按照王鵬蘇的設想,這兩次搶劫,錢財只是其次,關鍵是通過這兩次搶劫行動檢驗一下幫中成員的訓練水平。
外逃一年狼王投案自首
他給幫中成員定下了“宏偉遠大”的目標:通過在城郊搶劫以提高作案水平、熟悉作案過程,再轉入城區,以中心城區銀行爲目標進行搶劫,逐步發展壯大爲玉溪最大的黑幫後,向昆明等全省其它15的州市輻射,最終成爲雲南黑道魁首。並許諾,將來發展壯大後,目前的成員,每個人都可以挑選個地州,做那裏的老大。
但王鵬蘇沒有想到,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區分局很快查明瞭這兩起搶劫案均是“天狼幫”所爲。“這個團伙作案時手段惡劣,團伙配合熟練,分工明確,具有很強的惡勢力特徵。”紅塔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趙南方告訴記者,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對此案都高度重視,玉溪市公安局還將此案列爲市局督辦案件。
2005年4月13日,在紅塔區森林公園內,成功地抓獲了“天狼幫”的成員張春平。隨後在紅塔區、思茅市等地將李忠進、盧雙臨、郭宏偉三人抓獲。同時,對隻身外逃的“天狼幫”幫主可能匿藏的地點進行布控,動員其父母勸說王鵬蘇主動投降,並上網進行追逃。2006年6月20日,在逃了一年多的王鵬蘇投案自首,而此時,他的四名同夥已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8年。
直面“狼王”
爲什麼建天狼幫?“想讓父母接受女友”
“我是賣手機時認識盧雙臨的,當時他出了10000元,我湊了2000元。”因爲紅塔區公安分局的看守所正在重建,8月4日下午,記者在峨山縣公安局看守所內看到了王鵬蘇。
王鵬蘇稱,他建“天狼幫”完全是因爲女朋友不被家人接受,而離家出走後產生的念頭。他在四川學武回來後,家裏讓他參與打點家裏賣手機的店鋪。後來,家裏又給了王鵬蘇十多萬元做啓動資金,又開了一家賣手機的店鋪。在這個過程中,認識了在店鋪內賣手機的一營業員,並與她談起了戀愛,沒想到受到父母的強烈反對,爲了能夠說服兒子,王鵬蘇的父母收回了一切資產,並斷絕對王鵬蘇的經濟支持。王鵬蘇便決定離家一段時間,想通過自己的行爲逼迫父母接受自己的女朋友。
爲什麼買管制刀具?“防止別人報復”
王鵬蘇找到了同樣開店鋪賣手機的盧雙臨。“當時,我們兩個商量着要成立一個私家偵探公司。想通過招攬偵探業務賺錢。”在王鵬蘇的眼裏,私家偵探的工作就是幫夫妻的一方去打探丈夫(妻子)的外遇情況,以此收錢,或者拿着相關證據,跟被偵探的一方索要封口費。至於爲什麼“私家偵探”公司最終會去幹搶劫的事,王鵬蘇總是以自己當時腦子爲女朋友的事搞的很混亂,根本就不知道怎麼會那樣來搪塞。
“我們無論是幫別人偵查家庭外遇情況,還是要封口費都可能遭到別人的報復。”對自己要求幫中成員互相以綽號稱呼,購買管制刀具、電擊棒等違禁器材,王鵬蘇的解釋是爲了防止別人報復。
爲什麼逃跑?“我用過他們的錢”
對自己這個幫主的角色,他矢口否認。但在記者隨後的採訪中,王鵬蘇又承認,幫中的《幫規》制訂、訓練計劃的安排都是在他的組織下進行的。他承認,在2005年3月27日的搶劫後,盧雙臨當着所有人的面,親手將2000元贓款交到了他的手上。“那是第一次搶劫,盧雙臨的意思是讓其他所有成員都明白我在裏面的意思。”王鵬蘇告訴記者。
對鵬蘇的採訪很艱難,每次回答前,他都要仔細地思索一番,他甚至否認自己參與搶劫,對於他爲什麼逃跑,又爲什麼來在自首的問題,他的解釋是因爲跟被抓的人在一起玩過,一起用過他們的錢,所以害怕,感覺自己犯了法,於是逃跑,於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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