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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三湘都市報報道,昨日下午,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震驚中國的陳輝、鄔湘、賀振軍等人搶劫殺人系列案進行了公開宣判,陳輝、鄔湘、賀振軍3人均一審被判處死刑,窩藏陳輝、鄔湘的劉智、趙愛武、胡文婷等3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陳輝、鄔湘、賀振軍均系漣邵礦務局子弟。1995年,未滿18歲的他因流氓罪被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0年11月由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批准假釋出獄後,陳輝仍然不務正業,天天與鄔湘等人廝混,並靠放高利貸牟利。2004年6月15日下午,因表弟劉智被漣源市斗笠山鎮人劉某砍傷,陳輝糾集鄔湘、賀振軍等人對劉某進行報復,3人各持一把砍刀對劉某一通亂砍後,逃離現場。劉某因傷重死亡,陳輝、鄔湘、賀振軍3人則潛逃外地,開始了亡命之旅。
犯下殺人罪行後,陳輝認爲“人抓回去肯定是要槍斃的,3個人在一起要多作幾次案,多找幾個陪葬的,這樣死了也值得。”2004年10月20日晚3人在廣東省韶關市將一輛輕型客貨車及車內的曾某和張某連人帶車劫持到江西境內,在搜得兩人身上財物後,又殘忍地將兩人掐死並棄屍於江西於都縣貢江中,棄車而逃。
2004年11月5日晚,陳輝等3人又在江西九江市濱江路處劫持了一輛本田轎車往湖北方向逃竄,將車上的晏、熊兩人身上財物洗劫一空,並將晏、熊綁在汽車尾廂內,兩人掙脫捆綁並跳車報警,才得以倖免於難。2004年11月下旬,被告人陳輝與鄔湘又竄至岳陽,劫持了一輛帕薩特轎車,並將車內的兩人(一男一女,均姓李)帶往長沙,將兩人身上錢財洗劫一空後,將兩人殺害。此後,陳輝等人又在上海市搶劫兩次,搶得車輛2輛,現金9萬餘元,並殺死一人拋屍於浙江杭州市。
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先後殘殺6人,搶劫車輛5輛,搶得財物價值77萬餘元。
公安機關在逐步掌握了其犯罪事實,開始對其實施抓捕。2005年4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與婁底市婁星區公安分局民警在漣鋼青山區家屬樓附近聯手抓獲了陳輝與鄔湘等人,在抓捕過程中,陳輝還開槍擊傷了杭州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2006年,該案起訴到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兩次開庭審理,查清了全部犯罪事實,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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