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一名在押的死刑犯,就在死刑執行前,檢舉揭發出兩起公安部督辦的大案,但他所揭發的案件偵破進程一直沒有突破,而對他的死刑執行令卻日益臨近……
2006年3月16日,河北省邯鄲市第二看守所召開深挖犯罪政策兌現大會,面對列隊整齊的全體在押人員和管教民警,李志仲緩緩走向主席臺,在對所長、管教民警深深地鞠躬後,他說:
“我本應與同案犯寧書海一起去執行死刑……今天,我仍能夠站在這裏,走上了一條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路。我永遠不會忘記,我剛被逮捕關押在看守所時緊張、恐懼的心情,更不會忘記接到法院下達我死刑判決書後的絕望,我深知自己罪孽深重,死罪難逃,曾經對一切失去了信心,甚至想自殺了卻此生,是看守所民警對我進行生命和靈魂的拯救,使我有了贖罪立功獲得重生的機會。在這裏,我想奉勸大家,相信法律的公正,認罪服法、檢舉揭發、立功贖罪。我們想一想,走向新生、親人團聚、子女繞膝,那將是一幅多麼美好的畫面,親人們也在盼望着早日團聚的那一天啊……”
李志仲的話深深打動了每一個在押人員的心。
瘋狂搶劫揮霍無度
33歲的李志仲出生在邯鄲市叢臺區安莊村,他自幼喪父,5歲時,母親也改嫁去了山西。李志仲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因缺乏父母的關愛,從小他養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
1996年,23歲的李志仲經人介紹到汽車修理廠當了工人。2000年後,李志仲娶妻生子。
2003年10月23日,他和工友寧書海駕駛摩托車沿市郊行人稀少的聯防路前行,行駛到光明路口,兩人發現前面一挎包的單身女孩騎着自行車,他們心生歹意,駕車靠近與騎車女孩並行後,李志仲突然抓住女孩的挎包拽了過來,寧書海則猛地加大油門,兩人在女孩的尖叫聲中駕車逃竄。
這一次,兩人搶奪一部手機、400多元現金。
得逞之後,李志仲膽子越來越大,結交社會上一些青年,由搶包發展爲搶劫,在不長的時間內連續作案。
2003年11月10日,對他有所察覺的妻子吃驚地發現,他口袋裏裝着四五個手機和厚厚一沓人民幣,便勸他:“可不能不走正道兒啊!”李志仲雖然嘴裏支吾着,但有時內心也害怕,憑他所獲得的法律知識,他知道,持刀搶劫且涉案金額巨大,一旦被抓,等待他的極可能是刑法中最嚴厲的懲處。想到這些,他便更加揮霍無度地享受人生。
他先是把自己從頭到腳全部用名牌包裝起來,連續換了5部手機,然後整天泡在娛樂場所,爲討小姐的歡心一擲千金,眉頭都不皺一下。
2004年1月22日,李志仲、寧書海、張雷等人被邯鄲刑警抓獲。警方查明,李志仲夥同寧書海等人在短短兩個多月內瘋狂搶劫作案25起,涉案金額近7萬元。
腳鐐把他嚇出冷汗
當晚,民警在對他錄完口供後,將他送進了位於郊區的邯鄲市第二看守所。被押進看守所後,他被戴上了一副腳鐐。這時,李志仲渾身冒出了冷汗,他知道只有犯重刑的人才會被戴上它。走進十多人一間屋子的監號,他發現也有一個人被戴上了腳鐐,經詢問後得知是犯故意殺人罪被判了死刑。當李志仲從號裏聽說自己的罪行也夠“爬山”(死刑)時,他頭“嗡”的一下大了,幾乎站立不住。從此,白天,他吃不下飯;晚上,整夜失眠,絕望和虛空使他感覺肌肉一塊塊從骨頭上剝落。
管教民警多次談話,告訴他坦白罪行立功可以贖罪。可李志仲覺得重罪難逃,檢舉立功也沒有用,但他在口頭上應允。
2004年11月23日,法院下達了對他一審死刑的判決。簽字後,李志仲心裏僅有的僥倖破滅了,他想與其被執行死刑,不如自行了斷。死刑的判決兩天後,李志仲注意到號裏新入所的一個人腳的鞋底上半枚鐵掌沒有被去掉。夜裏,他趁人不備悄悄把它取了下來,凌晨3時,他手攥着鐵掌,然後一口吞了下去……
凌晨5點,值班人員巡視發現後報告了所長。趙社峯所長立即帶領民警將他救起,湊錢先爲他墊資住進了醫院。這個時候,李志仲心裏仍然有着牴觸情緒。
爲防止他脫逃和意外,術前進行各項檢查時,管教民警慄清海將自己的手腕與他的手腕銬在一起。手術住院時,爲節省開支,所裏安排在病房裏加一張摺疊牀,由一名民警輪流值班陪護,而其他民警則只能睡在醫院走廊的長椅上。
11月29日夜裏11點多,一連幾天沒顧上回家的民警馬志國突然接到7歲女兒的電話,哭着說:“爸爸快回來,媽媽昏迷不醒了,我頭痛……”馬志國一聽嚇壞了,他告訴女兒馬上回去,可他正在醫院看押陪護李志仲。考慮再三,他還是沒有離開,他撥通了鄰居家的電話請鄰居幫忙。事後,他才知道妻子和女兒煤氣中毒,要不是鄰居及時將母女倆送往醫院,後果不堪設想。
12月3日,李志仲痊癒出院回到看守所,爲儘快使他通便排泄出胃腸內的殘留物,趙社峯所長專門安排食堂爲他包了韭菜餡的餃子,李志仲嘴裏吃着民警端過來的餃子,眼淚嘩嘩流下來:“我從小沒有受到過家庭的溫暖,現在犯了罪,你們卻拿我當家人一樣看待,我不應該尋找逃避的藉口,我要檢舉贖罪……”
在此之前,李志仲爲心裏的“祕密”曾進行過激烈的思想鬥爭。這次住院,李志仲彷彿覺得靈魂也受到了一次洗禮。
揭出驚天大案
12月3日,李志仲終於把爛在肚裏準備帶到死的“祕密”說了出來。他告訴管教慄清海,同案犯張雷曾於2003年10月初,在邯鄲市滏陽新村一門市跟他說起過一輛桑塔納轎車銷贓的事,裏面可能涉及到一起殺人案:張雷在安陽有個叫阿根的朋友,給他打電話說偷了一輛桑塔納轎車,讓他幫忙賣掉。幾天後,阿根獨自駕駛桑塔納轎車從安陽來到邯鄲。阿根交給
他轎車離去後,張雷發現車內後座上有血跡,就把車開到南環路立交橋下扔掉了。據張雷說,《安陽日報》上刊登了那輛車的事,很像朋友阿根讓他賣的那輛車,這輛桑塔納轎車上有4條人命呢!
民警突審羈押在另一監號的張雷,並通過市局指揮中心進行上網比對。
張雷交代,安陽那個叫“阿根”的朋友,真名陳重根,30歲左右,浙江寧波人,在安陽火車站附近開模具廠,去年他送來的那輛車是他殺人後搶劫來的,現在這個人很可能在邯鄲市租房居住。
而民警上網比對,也發現張雷交代的陳重根搶劫殺人案和他丟棄的沾有血跡的桑塔納轎車,與安陽市公安局和河南省公安廳掛牌督辦案件“8·28”、“9·29”安陽系列殺人案相符:2003年8月28日夜22時,安陽市公安局龍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稱,鐵西商貿城內發現一輛帶血跡的昌河面包車,經查該車車主34歲的李某於8月24日夜駕駛該車外出至今未歸。2003年9月10日,在殷墟安陽河段發現李某和29歲的女子王某兩具屍體,經屍檢二人系他殺。2003年10月2日上午11時許,安陽市公安局北關分局刑警大隊又接到羣衆報案,稱在安陽河漳澗河段堤南岸市熱電廠排污口處發現一男一女兩具屍體,經現場勘查和初步偵查,兩具屍體身上均有多處刀傷,男的是安陽市某局機關副處長、46歲的王某,女的是某茶樓服務員、18歲的陳某,他們均系被人殺死後拋入河中,王某駕駛本單位的一輛桑塔納轎車下落不明。警方根據現場勘查,認定兩起特大搶劫殺人案系同一人所爲,遂進行併案偵查。兩起案件曾在安陽市引起極大的震驚,公安部也將兩案定爲掛牌督辦的大案。
據此,李建洲副所長立即與安陽市公安局取得聯繫。並從中得知,一年前,安陽市公安局就成立了“8·28”、“9·29”殺人案專案組,當時雖然安陽警方投入了大批的警力,進行了艱苦細緻的摸排調查,並數次到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廳、安徽省公安廳聘請專家模擬畫像,但案件一直未破。
李建洲副所長提供的重要線索,引起安陽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當天夜裏,安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派員趕到了邯鄲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並在邯鄲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對陳重根可能藏匿的地點進行了搜捕,然而,狡猾的陳重根不見了蹤影。
一個多月過去了,轉眼農曆的新年就要來臨,仍沒有案件偵破的任何消息。李志仲知道,如果不能偵破案件,他上訴改判的可能性就渺茫了,根據他的估算,二審判決不日就會下達,而隨着行刑令的下達,他將被執行死刑。此時,李志仲真切地感受到:時間的分分秒秒彌足珍貴。
減刑程序緊急啓動
就在李志仲近乎絕望的時候,2005年1月31日上午,安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魏保富副支隊長一行3人來到了邯鄲市第二看守所,特送來一面繡着“業精技湛挖線索,邯安攜手擒兇頑”的錦旗和一萬元獎金,陳重根被警方抓獲歸案,“8·28”、“9·29”系列殺人案偵破了。
第二看守所立即向法院給李志仲申報檢舉揭發立功的材料,爭取使他二審死刑得以改判。李志仲喜急而泣,絕望中忽然間有了重生的希望……
2005年1月31日,李志仲在看守所看到了河北省法院、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鼓勵在押人員檢舉立功的通告》,更有了信心,他帶頭參加勞動,寫懺悔書……
爲兌現檢舉立功政策,看守所迅速向邯鄲市公安局和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進行了彙報,並會同復興區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科,聯名向河北省高院遞交了《請求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被告人李志仲依法減輕處罰的建議書》。
趙所長安排李建洲副所長專門負責此事,派人派車,保障經費,全力爭取。在二審期間一年的時間裏,李建洲副所長、民警張志強和監所檢察科袁英斌書記先後於2005年1月至5月16日三上石家莊,到河北省高院呈交建議書和相關材料,並請二審辦案負責人向省高院審委會專題彙報,派員來邯實地調查覈實,他們還無數次打電話詢問二審進展情況。
得知看守所爲自己不停奔波,李志仲非常感動,他說:“不管二審是何種結果,我都會接受,如果等待我的是維持原判的死刑判決,那麼,在行刑令下達前這段日子裏,我也要好好改造。”
2005年10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派人來到邯鄲進行實地調查覈實。經過幾天的查看卷宗、實地走訪、調查訪問,調查報告反饋到了省高院。
2005年11月30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二審開庭,合議庭認爲,李志仲雖繫累犯,但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原判決量刑不當,應予改判,遂以(2005)冀刑一終字第315號刑事判決書做出了改判的終審判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庭上,當李志仲聽到自己改判的終審判決時,他熱淚長流……(文中李志仲爲化名)
|